2008-02-13 20:13:44花非花

照片

最近城內討論得最多的話題,要數陳冠A的自拍不雅照片一事了。連續十數天的報紙頭版,在報紙檔觸目所及的都是有關此事的頭版或封面,拜年的話題離不開藝人不雅照,連平日不談娛樂八卦的朋友,見面都不忘問句:「有沒有看過呀?」「有冇新相?」。
事件擾攘差不多兩星期。先說一句,到目前為止,我一張淫照都沒有看過。
正確來說,應該說是沒有看過網上流傳的。報紙卻每天頭版大大張的將所謂「經過剪輯」的照片登在其上,隨意於各街頭報攤展示,男女老幼、一家大小都可以輕易看到,真是大飽眼福,就只怕食滯,無福消受。
話說這件事越鬧越大,涉及的層面越來越廣,包括社會道德、藝人私隱、傳媒道德操守、警權法律、社會階級不平等、新聞言論自由、互聯網運作等等,影響已經由當初損害個別藝人的形象擴展到社會風氣甚至人權自由等社會問題。可以說,今次的事件,對研究傳媒道德或法律社會而言,是一個很好的題目,應該是寫論文的好題材。

對於這個事件,很多人也發表了很多看法,當真成了全城熱話。牽涉到道德的問題,事情就變得很複雜。我只是想談談自己的看法。

(1)一開始事件爆出來的時候,有人說相片是移花接木的。我一開始就沒有研究相片的真偽,我只是關注發相人的目的,是為錢?勒索不成一拍兩散。還是跟陳生過不去要報仇?當時已經有人說是陳生維修電腦時被偷了相。
因我覺得只是很小事,無論相是真是假又好(其實一開始我就偏向相信是真的),只不過一單娛樂新聞,不明白為何會放在頭版,這就是傳媒道德課上所講的「新聞娛樂化」吧!
然後,事件越鬧越大,鷹王報警,警方高調介入,然後遭網民狠批選擇性執法,照片越來越多,事件越描越黑,發相人更被稱為「奇拿」,事件演變成真正的「重大」事件。
報紙天天頭版報道事件,將這件事炒成全城的大事,其他新聞亦理所當然要讓路吧?美國大選、台灣大選、內地雪災,所有這些關乎幾千萬甚至幾十億人的事件,也比不上那個涉及幾個藝人的肉照外洩事件得到全城大眾的關心,更遑論其他如程翔獲釋、拉尼娜現象吧?
於是人人見面談淫相,天天報紙登肉照,全港巿民為那幾百張藝人性愛相片鬧得熱騰騰,討論此起彼落,大家都跟著輿論的方向走,不得不承認媒體對議題設置影響的能力吧!

(2)這件事當中,女主角們到底值不值得同情呢?
昨天女主角之一的阿嬌首次現身回應事件,承認自己當年天真很傻,間接亦承認了相片的真確性。(其實早在陳x希那個通篇鬼話的錄影回應時已經證實吧?!)
社會對阿嬌的回應似乎出現兩極化,有些人贊揚她勇於站出來,但有些人批評她做戲虛偽。
我一直不明白,為什麼很多人會將藝人當成是道德的指標呢?娛樂圈是大染缸,這個道理不是已經顯而易見嗎?
藝人不是一開始就是等同偽人嗎?為什麼有些人好像現在才明白的,好像才醒覺而覺得被騙呢?
連隆一我也不覺得他是如我們看到的那樣吧?真以為他會因為被當眾偷吻一下就尷尬不開心?別傻了吧?說不定還在沾沾自喜呢!
當然,藝人也是人,但藝人也是一份職業。
從踏入娛樂圈開始,藝人的形象就是一個包裝。
有人的包裝是玉女、也有人包裝是潮女,當然,也有些人的包裝是真性情。
但無論什麼包裝,都是希望吸引喜歡那包裝的人吧?
面對鏡頭、面對記者、面對歌迷影迷的時候,藝人就只是一個商品,一個經過包裝的表演機器吧?
所以他們在扮演這個形象時,做些或說些切合這個形像的說話也無可厚非吧?
說得白一點,我不覺得阿嬌在這件事上有什麼做錯。
當然,她是死蠢,這一點是不容否認的。我亦不覺得她真是會因為這件事而長大了。
她說的那番不夠一分鐘的發言也是真的虛偽。
但批評一個做緊戲的人虛偽,會不會可笑了點?
面對歌迷時扮天真無邪是她的職責所在。回到家她要怎樣荒唐是個人的事。
她有當街當巷脫衣跟人造愛拍艷照?還是她應該不虛偽地當著小朋友fans面前大談她的性愛經驗?
至於拍下淫照,照片又流了出來,確實是她的愚蠢和不幸,但這不關虛偽的事。
也不是說她不是虛偽,只是覺得問題不能混為一談。
至於蘋果在阿嬌回應後一天的社論,只是讓我覺得。連續十幾日將事件放在頭版,毫無道德的將淫照轉載,「你有咩資格話人呀?」。這些報章一面在誨淫誨盜,一面又扮著道貌岸然,難道就不虛偽?若香港會變成虛偽城巿,這些報章(不止是萍果)也應記一功吧?!

(3)現在社會事情的輿論方向,我覺得是有問題的。為什麼我在網上看到大家的反應,都集中在批評阿嬌扮天真呢?大家都跟著幾件大報的議題設置走去,整件事件的重點,根本就不在於阿嬌是不是虛偽。大家一路在批評她假天真、虛偽,但為什麼沒有人去想想,她到底是個受害者啊?即使她私生活如何放蕩,又或者如何虛偽,也沒有必要讓全世界人「睇全相」,現在她當真是赤裸裸暴露人前,讓人評頭品足,多年來「虛偽」地建立的形象蕩然無存,人人都可以毫無責任地一面罵她淫娃蕩婦,一面就下載最新「靚」相。但沒有人站在她的角度,或者她的親人的角度都看事情,她的親人算是最無辜吧?如果你的女兒/姐妹,甚至你自己跟男友的赤裸私房照無情白事被放上網,讓全世界所有麻甩佬拿來收藏,自慰時拿來解慰,你又有何想法呢?即使阿嬌如何虛偽、唱歌走音、演技生硬,但跟今次事件都沒有關係吧?難道因為她唱歌走音沒有做藝人的資格就應該讓全世界來輪姦?

(4)我不是衛道之士,雖然我的思想很保守,但我不期求去干預其他人的私人行為。
我們要求公眾人物要有較高的道德操守,但我們事實無法控制他們在私底下的所作所為,基於人權的原則亦不應該干預他們的私下行為。難道公眾人物就不能有婚前性行為?不是公眾人物就可以有?
可能有人說因為是公眾人物,會受到公眾關注,甚至會成為年輕人的模仿對象,所以對這些偶像的要求較高。這個我也贊成。所以那些偶像在公眾面前都謹守言行。但我們這時又說他們虛偽??
至於他們私下做的事,跟普通人又有什麼分別?
現在社會道德價值不斷受到挑戰。其實就是律已以寛,待人以嚴。現在社會上物慾橫流,有多少人真會守身如玉?不要說其他人了。只計在ttf這些年輕人網站的調查,二十歲前破處的引以為傲,十八歲才破處已經是「起步較慢」,大家都不記得香港法例規定與未成年少女/男發生性行為是犯法的。
如果批評這幾位藝人濫交無道德的,是不是所有人都不應該有婚前性行為?別以為藝人才會淫蕩,普通巿民的男女關係不一樣是亂七八糟?只是沒人管吧!請不要五十步笑一百步了。
事實上我比誰都有資格罵他們淫蕩!!
只是一件事還一件事。

(5)由根本上來說,這件事情本身是一件失竊案。有個公眾人物風流成性,又極端無聊兼無品,將閨房風月拍下紀錄,不管他是拍下來個人欣賞,還是要來向豬朋狗友炫耀雄風,基本上這拍攝者都沒有犯法。嚴格來說,這位已經成為過街老鼠的陳先生是這件事的受害者之一,他是被偷去物品的事主啊。歸根究底,大家對新聞事件理解的著眼點都跟著報章輿論去走,卻不去弄清楚全件事的來龍去脈。
在我的來說,在道德上,這位陳先生是故然應該受譴責,因為他亂搞男女關係,從那些相的時間性來講,看出他是一腳踏幾船。不過如果幾位女主角都是心甘情願,或者雙方都只是抱著一夜風流的心態,那我們在罵陳先生淫賤時,也要罵這些女主角放蕩,但罵人的我們又站在那一個道德高地呢?我們罵這些藝人破壞社會風氣,自己先想想自己是不是值得拿貞節牌坊吧!這些藝人跟其他時下的年輕人其實都是同出一轍吧!為什麼普通人可以在車廂中公開攬攬抱抱,藝人就不能在家閉上門卿卿我我?現在相片被流出來,不是藝人故意拿出來「公開」炫耀的,是放相的人將不道德的淫照放上網公開的,是我們將相片爭相傳閱,推波助瀾,唯恐落後人前看不到精彩內容,到底是誰在破壞社會風氣,損害道德倫常?

(6)香港人一直對法治引以為傲,但很多人對法治的根本還沒有弄清楚,法律跟道德很多時候不能混為一談。前面提過,那個將偷回來的相公開發布的人才是有罪吧?但似乎很多人都認為這個正在挑戰警權的人才是正義的。還稱他為「奇拿」。但大家也別忘了,「奇拿」最終又怎樣?L誓言要捉拿奇拿,就是他認清了奇拿的真面目,只是自以為是的犯罪者。現在這個「網上奇拿」,將淫相發布,以為是公諸同好,跌爆藝人的虛假面目替天行道,挑戰權威,卻只不過跟夜神月一樣是一個自以為是,不顧社會後果的罪犯。不過,其實什麼「網上奇拿」都只是其他人塑造出來,再經媒體吹噓出來,可能發相者只不過是一個沒有同理心,沒有道德感的大淫蟲罷。
再說,相片的源頭是陳冠希故然無錯,他也應該回來認真地交待事件,不過對這個人一向沒有什麼好感,也不期待他會有何能耐可以完滿解決事件。至於警方所說的源頭,卻是相片發布的源頭,陳生應該要交待的事是相片到底如何被竊,還有傳過給誰人看等等,協助警方去查出發布相片的源頭。至於其他有關道德的鞭笞,則又是另一回事了。雖然名義上他是受害者,但卻沒法對這個人寄予同情。

(7)不過,無法否認,今次事件,警方真是非常無能兼低B,將事情越描越黑,越搞越大鑊。要捉拿發布相片的源頭,相片又未經審查,未被評定,到底要告什麼呢?有幾點網民是說得對的,就是警察的執法非常有問題,每天都有鹹相在網上充斥,但又不見警方有何行動。我的電腦三級相一大堆,日本AV女優、超激BL漫畫,會不會有一天也有皇氣上門來拉我?一哥的發言更是激起群眾的怒吼。英皇一開始高調報警,指相片是移花接木的,又惹來網民炮轟。
法律從來都是為有錢人服務吧?從一開始,律師就是上等人的職業,法庭就是有錢人解決問題的地方。為什麼好像現在才發現呢?「法律面前,窮人含忍」,不是現在才發現吧?這個世界就是如此不公平,不公平的事情還多著呢!
我們窮人能夠做什麼呢?

(8)今次事件影響的是社會風氣,淫照風暴席捲全城,阿嬌備受抨擊就因為她的FANS有很多是小朋友,大家在罵阿嬌欺騙小朋友的同時,卻不斷散播淫照,到底是誰在破壞她在小朋友心目中的形象?另一方面,藝人對性愛態度開放,一直都是「寧讓人知,莫被人見」,甚至基本上時下青少年的性觀念開放程度也不遑多讓,這件事會讓年輕人的觀念更開放嗎?或者小朋友會因為見偶像也如此「開放」,於是也有樣學樣?
我們社會的道德從根本開始就出現問題,不只是香港,即使在內地、亞洲、西方國家,甚至全世界,都充斥著「道德淪亡」。有些人滿口仁義道德,卻一直做著傷風敗德之事。自己明明鮮廉寡恥,卻自以為義正辭嚴地讉責其他人,一面將淫照事件炒作,一面又要自命衛道之士。

(9)今次事件實在是傳媒道德操守的一次大災難,幾份所謂「大報」天天轉載淫照,挾著「公眾知情權」的免死金牌,一次又一次將對女性的傷害公付予世,對社會風氣的損害見若無睹。道德這回事或者會隨時日改變,但一個有同理心的人,都應該站在其他人的立場去顧及人家的感受吧?大量轉載相片對這單新聞的解釋是不是必要呢?無論當初所說相片是移花接木,或者現在所說是有人偷回來的,都是不合法的相片,明知是賊贓還要轉載,這些報紙到底還有沒有社會責任。更可惡的是,昨天聽到網上電台黃毓文說,自稱公信力第一的明報,竟然是唯一一份報紙刊登楊受成姪女楊永晴的出浴照,明明知道這張照片拍攝時楊小姐可能未滿十六歲,這張照片可能是兒童色情物,竟然還公開登出來?在網上還不算公開,至少我不專登上網找就不會看到,但一份號稱知識份子報,隨街可以買到,更是中小學指定訂閱的報紙,竟然如此無良刊登懷疑兒童色情照的話,真是香港傳媒的悲哀。雖然我不肯定黃毓文說的這件事是不是真的,我沒有看過明報,不敢下定論。人家楊小姐雖然是楊受成的姪女又是陳冠希的正印女友,但因為這個身份就該判處死刑?說到底她只是一個還在讀書的圈外人。一個女孩子為什麼要受到這樣的傷害和侮辱,就因為她是有錢人?因為她有個無良的親戚?有個賤格的男友?還是她本身性開放,被強姦也是活該??請不要將問題本未倒置。

(10)做傳媒的嘩眾取寵,淫賤網民推波助瀾。香港人的悲哀不在於一個虛偽的藝人,而是在於全香港人也如此虛偽。隔岸觀火看熱鬧不要緊,最討厭那些人一面下載淫照欣賞,一面又要罵其淫賤。還有那些所謂倒嬌行動的人,要她真誠道歉,道歉什麼?做錯了什麼?有些人覺得蠢也是一件錯事,但這些人又有那個是天才??天才為什麼不做些有建設性的事?為什麼又不叫發相者道歉??

(11)這事真的像足死亡筆記,奇拿還讓人奉若神明,L卻最終結局又如何呢?
花非花 2008-02-16 16:49:37

那篇果然是很中肯。

近來很多值得關注的新聞,不過我最關注的都是讓人氣憤。矶~

貝爾 2008-02-14 11:39:00

又,近來其實還有很多值得關注的時事新聞,可惜都被忽略了。唉~

貝爾 2008-02-14 11:26:48

的確,淫照事件作為新聞已經「新」得太久了,昨天看到明報郭繾澂的專欄《一些簡單顯淺的道理》,覺得頗為中肯,不妨一看。

阿花對這事的回應很細心也很全面呢!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