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18 15:41:26SLIM惡名昭彰

我的十個怪癖

所謂的怪癖,我的認定是特殊偏好且異於常人的習慣,並且會讓你情緒 HIGH。

我分享我的十個怪癖

1.
我剪指甲跟頭髮,只在週一、週二、週三或週日的白天,最好還是有太陽的時候。

這個怪癖大約是從我國中養成的習慣,因為以前常去圖書館看一些雜書,有一本中古歐洲的小迷信中就有記載,在週一的白天剪頭髮或指甲,會讓你身體健康。禮拜二則會為你帶來感情順遂。禮拜三還是禮拜日會為你帶來事事順利,另外還有一個意義,因為年代久遠已經忘了!但這習慣我維持了快十年了吧!如果真的不幸在其他時間剪髮或指甲,我整個禮拜都會心情不順。

2.
我對綁馬尾跟公主頭的女孩,有特別的喜好。

再國三的時候,有一次下課撘公車,看到了一位綁著馬尾念靜修女中的女孩,當時,魂都被她給吸走了,至於她長什麼樣子?有多正?我也記不得了?但從此以後就對綁馬尾的女孩情有獨鍾。至於,為何對公主頭的有好感,居然是因為看森林泰山中泰山男主角的公主頭給吸引了,馬的!我是GAY嗎??
但這些日子以來,能讓我覺得綁馬尾或公主頭很適合又漂亮的卻沒幾個人。

3.
喜歡聽鋼琴聲。

這聽起來很正常,但其實我喜歡在樓下聽,面對面的反而少了點什麼。所以每次只要經過某些房子或巷道,剛好聽到這棟公寓的某一戶人家正在彈鋼琴,我心中就會幻想一定是個有氣質的女孩正在練琴。這讓我覺得世界真美好。

4.
喜歡看女人的手指頭跟腳指頭

基本上,這好像就有點變態了,不過我覺得這是細節的部分,因為一個女孩除了臉上的化妝跟衣服都能注重,卻沒注意到自己的手跟腳指頭的清潔保養,我認為還是不及格,修長又乾淨的指頭很令人著迷。另外,水晶指甲也很讚,但那是受A片的影響。

5.
會跟無生命的東西說話

一般人會跟貓狗等寵物說話是很正常的,當然有的人會跟布娃娃說話,這也仍屬可接受的範圍吧!
但我每到了滿月的時候,我剛好又看到月亮,我就會對她說:哇~!好久不見了!你好美!(這到現在我還不能理解我自己的行為)
原子筆變的不好寫的時候,我就會恐嚇它,通常我都語帶威脅的說:要是在寫不出來,你就死定了!我一定會把你丟到垃圾桶裡,不信,你試試看啊!

說也神奇,原子筆居然還是我行我素的一樣難寫,果然有個性,不怕死。(如果真的用恐嚇的就沒問題,那廠商賺屁啊!)

6.
喜歡自己來勝過做愛

我到現在還不懂一件事,為何男人拼命的努力擺動他的小肥腰,只為了換取射出來剎那間的高潮,而女生運氣好的話,一次完美的性愛卻有不只一次的高潮,女生卻還要擺出吃虧的樣子,男生就該要負責到底,哪一國的理論啊?請作答!
男人怎麼累的討好女人,卻被嫌東嫌西的。馬的!左手還是你好。

7.
我認為每個季節都有屬於他的音樂,聽到就會high

春天一定要聽流行音樂,因為萬物的甦醒,一切充滿的生機。
夏天一定要聽hip-hop,夏天有很多的腿妹、股溝妹,一定要搖擺的啊!把奶放在空中甩。
秋天與冬天就比較有選擇性了,不過也只有jazz跟lounge可以選。
如果該季節沒聽到屬於那季節的音樂,我可以告訴你:這一季,你白活了!

8.
在外面吃飯一定要喝可樂

基本上,從我的氣質與作風就知道我是個老外,只是長的比較像台灣人,而又碰巧的英文不比國語好。一切都是碰巧。
不過在外面餐廳吃飯我一定要喝可樂,但不是易開罐與玻璃瓶就可以打發我的,最好是拿一個裝滿冰塊的冰杯裡面還要在切五到六片的新鮮檸檬片,再把冰到透沁涼的易開罐可樂拿過來,這才是標準作業流程。如有不懂,請參考老友記港式燒爉店的檸檬可樂(單點五十元台幣)。

9.
不愛騎車或開車

其實,不能說不愛,只是更喜歡給人載,因為我可以專心的看路上的妹,但駕駛要專心開車。不過要是換我開車或騎車的時候,卻又不喜歡載人,因為一個人騎車的時候,感覺很自由很像漂泊的浪子,對~我是浪子!而且當我再開車,你他媽的卻在給我看妹,對還不對啊你,給老子下車。

10.
喜歡邊大便邊吃飯

什麼?原來你也喜歡嗎?你真是夠變態的!噁心!






真正第10個是喜歡耍人

我常在想或許是因為我是反骨仔,所以謊話總說的很真實,真話卻說的很虛偽,但我習慣了,也絕得很有樂趣。也習慣了淡淡的愛,及自由自在的生活。(這好像是習慣跟怪癖沒關係吧,唉~!沒辦法,為了湊十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