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19 15:54:27SLIM惡名昭彰

志願

小時後我的第一個志願 當警察
不是無間道裡那些穿高級西裝 或名牌皮衣的臥底
動不動就說 我是警察
我想當警察 只是因為可以拿槍打人 長大後才知道
警察不可以亂打人 能亂開槍都只是流氓 殺手
第一個志願 破滅

第二個志願 當律師
因為小時候成績不錯記憶力也好 家裡也贊成
但後來得了老年癡呆的少年版 記憶力急速衰退 成績一落千丈
第二個志願 破滅

第三個志願緊接而來 當王永慶第二
只是看了一本王永慶的奮鬥史而深受感動
不過歐 我可沒有經營之神的魄力與毅力
所以....
第三個志願 破滅

現在呢 二十五歲了 還是有些許的衝勁 殘餘的野心
不過
第四個志願 卻是做個與世無爭的人

與世無爭也是這四個志願最難的

當警察不難 高中畢業就可以投考 只在於做個好警察壞警察
當律師不難 只要你不算笨 努力的唸書 一次不行 多試幾次 總有考上的時候 官司打贏或打輸就不一定了

當企業家就難了 不是努力就有的 還要運氣
機運與努力還要人脈 在爾虞我詐之間 才有機會出頭

企業家真的很難
卻不及與世無爭

我們從小到大
父母叫妳好好唸書 爭一口氣 爭的學歷
出了社會 爭職位 爭名利 爭排名 爭口飯吃
誰能說做個與世無爭的人 教教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