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31 09:47:02史凱沃克

2004年10月30日 星期六(找回放假的感覺)

  之前的日記已經欠了太多,在這邊除了要向大家說抱歉之外,還是只有說抱歉的餘地。二星期前的日記基本上是不會補了,但是往前數十一天,這十一天的日記在今天一定會補齊(只要新聞台給我機會讓我上線的話)。

  星期五晚上又很晚的睡著了,大概是一點多吧。最近真的受不了我的舊電腦了,因為星期五晚上回家的時候,一開機發現沒辦法啟動。結果一查之下才知道,我的記憶體又壞一條。原本256MB就已經不夠用,現在又壞一條128MB的記憶體,一下子變成128MB,讓我這台舊電腦的情況更是雪上加霜。想想退伍之後要換一台新電腦,但是現在離退伍還有一百六十幾天,以一個月八天的假期來算,五個月至少還有四十天的休假,換句話說我還得忍受這種日子四十天。還好我每次放假大多不在家(^^"),所以在家用電腦的機會也相對變少,不然我可能會拼下去組一台新電腦來用。

  早上八點多就起床,一起床還是在玩昨天新買的那隻K700i,一邊玩一邊看報紙,發現這隻手機真的有我許多很想要的特點。第一是它的螢幕是65535色,雖然我對螢幕的解析度要求不高,但是畫面看起來很細緻就覺得很好看;第二是它的記憶體高達41MB,對我這種喜歡照像的人來說,41MB足夠讓我照到手沒力,另一個重點是,裡面可以放不少首mp3;第三是它可以是一台媒體撥放機,這樣我就可以邊走邊聽我喜歡的歌曲;第四點也是我最欣賞它的點,那就是它可以用mp3當來電鈴聲,而且不止mp3,midi檔或其他聲音檔,只要是它支援的格式都可以,哈哈,怎麼可以放過那麼好的功能,當下我就用紅外線把我最喜歡的Linkin Park裡面的「numb」midi檔放進去當我的來電鈴聲,一圓我的自由選擇來電鈴聲夢。

  說了那麼多好處,其實它並不是完全沒有缺點,但是秉著說好不說報的原則,這裡只舉一個我看到最明顯的缺點,那就是-它的耗電量驚人,或許是因為我用它來聽FM和mp3的關係,一天之內一個剛充飽的電池就可以用到快沒電,難怪我有個同學今年九月的時候買了一隻K700i,他就一直在找大容量的電池,現在我終於也可以體會。

  早上有同學問我下午要做啥,我說我中午要唱歌。結果他居然說:「看來你們在裡面累積了不少壓力。」這個說法似乎一針見血,因為如果每天在軍中當兵都快快樂樂的話,放假的時候就可以多花點時間陪陪家人朋友,也不用連放假都一堆人膩在一起。今天我們約中午十二點,結果前兩個小時都是我和另一個班長在那邊唱到爽,之後的人都是一點鐘之後才陸陸續續進場。本來想說中午十二點歡唱費會比較便宜,結果十二點進場不但沒有自助吧可以用,連包箱也被分到二樓的包箱。

  其實裡面發生了一件小事(又有當事人要現身了),裡面的服務生妹妹(公佈名字應該沒關係吧^^ 「佳x」、「x華」小妹),不知道現在向妳說對不起會不會太晚,其實我們沒有惡意,但是看妳好像飽受驚嚇。其實我們向妳要電話和要求和妳一起合照都沒有惡意,很單純的只是想交朋友而已,而且我們也知道妳在上班,所以妳也不用在重覆了,最後拍照的表情和動作很不自然,不太像我們進包箱之前妳看到我們的那個樣子。雖然這樣講很不老實,但是事實就是這樣子,我不曉得其他人會不會再有動作,不過我想就算有妳也不敢回應吧。哈哈,我們這群人,真是造孽喔,居然把一個小妹妹嚇成這樣。如果妳想報仇就來這裡留言吧,我會幫妳達成願望的。

  原本一般都是唱四小時,昨天我們就多唱了一小時,唱到下午五點,離開時傍晚六點,當時的天色也晚,有人提議再看場電影,不過大家好像都興緻缺缺。之後在西門町裡走著走著,遇到小豬的簽唱會,那應該是已經結束了,因為看到一堆人排隊上台簽名,還要說出通關密語「小豬你好帥」@@。走著走著繞進SonyEricsson的旗鑑店,在裡面我又買了螢幕保護貼和手機吊飾,算算還不便宜,不過又讓我的K700i增色不少,至少比買手機裡面送的那個兩光吊飾要好得多。

  時近七點,大家決定到三重吃小火鍋(搞不懂這種西門町裡面一堆的東西,幹麼還特地跑去三重吃,唯一能想到的就是,這一定是住三重的那個阿兵提議的),結果在走回機車路上,就在走過中華路的那個大十字路口,看到一台紅色的十噸半卡車停在人行道上,當下我就知道大事不妙了,馬上飛奔過去把我的機車給遷走,幸好當時吊車只是剛到,而且只有地上寫上粉筆字,還沒被照像,只有一個警察在那裡按按按,是要查這些車子是不是贓車。說到這裡想到,現在在台北市,停機車在停車格裡都要收錢了,我一個學弟和我們一起唱歌,結果他說停了這些時間花了他一百一,這樣子比坐捷運一趟三十五,兩趟七十,還要多了四十元吶。

  到了三重,看到那家小火鍋店(錢字輩的),裡面滿滿都是人,當下我就決定回家了,其實也不是想回家,只是我想去逛逛離我家最近的夜市-景美。

  這次我學乖了,把車停在停車格裡面才敢離開。走進十幾年前就常來的景美夜市,這次的目的是買幾件新衣服,沒有目的的走著走著,原本想找我兩年前買那套Nike運動服的老闆娘,不過走了兩圈還是沒逛到。倒是逛到了一家小店,裡面的衣服我都滿喜歡,在裡頭挑了一套Nike的運動服和一件Adidas的不對稱拉鏈長袖上衣之後,問價了一下,發現加起來要一千八百多。我的第一個念頭是「不對,一定有降價的空間」,緊接著搬出我當兵這些日子以來學到最多的「三寸不爛之舌」,好不容易讓我橋到一千六,打開錢包發現,裡面只有一千一,但是又捨不得割捨,只好又去郵局報到,這下總算讓我滿載而歸囉。看看錢包,再摸著一直叫的肚子,想說家離這不遠,就回家再說吧。

  回家之後馬上試試那套運動服,哇喔,全白的耶,幾條黑色的線條,嗯嗯,實在是好看,只是我覺得它好像太大件了,雖然老闆娘一直鼓吹我「你人長那麼大,穿這樣剛好」,記得上次買牛仔褲的時候也被店小姐這樣說,難道我真的長得那麼大一隻嗎? 話說回來,白色容易髒,所以對於我這種比較不會照顧的人,真的要特別小心。

  一回家之後,我家兩老一樣唱歌唱得很開心,完全忘了我還沒吃晚餐這回事。所以我已經連續好幾個星期回家都要吃泡麵了。晚上十一點多在看「兩代電力公司」的時候,看完標題我就已經睡著了,放在桌上那罐喝了半瓶的咖啡對我來說完全沒作用,醒來的時候剛好節目結束。我起床,把桌上那瓶咖啡喝完,刷個牙,走回床上又繼續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