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14 04:05:23U

來路不明~兇手發現了

案發日:6月11號

案發因素:一束花

疑點:該住所沒有收受人

可疑關係人:粉紅豬

案件關係人:豬頭爸

嫌疑犯:不明

豬爸收了一束花
但是沒有明確收受人
可是豬頭爸還是把花收下來了
因為收受人是
X小姐
豬頭爸剛好姓X
收完後卻誣賴粉紅豬是該名X小姐
555粉紅豬被冤枉了
粉紅豬出門在外可是很安分
沒有隨便招蜂引蝶
更何況又沒人知道粉紅豬住哪
另外豬頭爸收到花的所在
又不是粉紅豬住的所在
所以是豬頭爸的錯
不該沒問清楚就收花

結論:
本案列為懸案
除非有人自首
要不然破案日遙遙無期

披ㄟ素:
愛吃的粉紅豬
好想吃上面的金莎
但是又不敢吃
555流口水
大隻豬有交代
小隻豬不能亂收
陌生豬的東西

04’7/1
開玩笑還這麼裝神秘
是有婦之豬送的
聽說啦~只是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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