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4 18:36:11阿翔

彩虹

週日黃昏時分,我一如往常地走到巷口外的小7,買了杯思樂冰回家。
不知何時開始這竟成了慣例的事情,就是拿杯思樂冰趴在陽台上。
也沒為了什麼理由,就只是看著被黃昏的太陽染色後的高雄,那不怎麼好看的建築物風景。
而後發呆,想些亂七八糟的事,摸了摸會讓手變白的牆灰。
形容起來怪怪的,但對一個每天都要上班的人而言,這種假日休閒其實很愜意。

這陣子再次借了笑傲江湖回來看。
第一本還看不到一半,就發現和當初大一看時有很大的差異在。
原來當初嚮往的「令狐冲」,崇拜的不過就是他的俠氣。
而俠氣底下是什麼樣的含意,迄今才曉得。

有句話倒還頗有趣的,它是這樣寫到:
「人在看到彩虹的當下,會覺得彩虹很美,所以想去找尋。但到達彩虹下方時,卻什麼也看不到了。」
這倒和現在的情況有幾分相近。
但人生裡不就充斥著這種矛盾至極的問題嗎?

有人曾告訴過我,擔心現在很要好的朋友,畢了業後也是各分東西不再連絡。
我曾回答真正好的朋友,即使是分隔再遠,都還是會保持連絡。
但最後他選擇的還是整日膩在那群他所謂的「好朋友」,而不是去保有自我。
因為那人終究只是站立於起點,始終沒有踏出去尋找彩虹。
於是我跟他吵架,彼此對於對方也是氣的要命。

但這也是上一輩的人教下來的。
很多時候父母親會教我們在什麼事情上不用太用心去做,因為說用心了也沒有結果,因為他們試過也做過。
什麼也不做的結果,教出來的小孩就是什麼也不會做。
也許每個人有他適合安分守己過一生的樣子,但同時也不會知道追逐彩虹是什麼樣子。

若就這麼地過了數十年,有了小孩也是教他不要去用心做事想事,待人接物也不用去用心。
以後還有人會記得用心追尋是什麼意思嗎?

其實「追逐彩虹」這個故事,在現代似乎不太適合存在。
因為每個人都有主見,會先行對不存在的結果下定論。
而人又是只會選擇對自己有利而好行走的道路的一種生物。
至於有人會問說那真的追了到彩虹底下呢?
屆時要感慨再感慨,總好過什麼也沒做以前就先說辦不到好吧?

2010-10-24 22:12:49

YO!!我更新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