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31 16:10:35小潘

2007.11.01重機車上路

從2007/11/01之後(明天)
超過550c.c.以上的重機(紅牌)就能夠騎上大部分的快速道路..
但是開放路權不等於開放飆車...
請各位重機駕駛一定要有一個重要觀念
"把自己視為汽車"
不管超車或停紅綠燈..請將自己視為汽車..
也就是重機的前後左右想像成一台汽車大小..
變換車道請先打方向燈..確認前後車距後再變換過去..
不要擠在兩台車中間..
停紅綠燈也請正正停在前車的後方中央..不要鑽到兩車之間..
快速道路設計就是給汽車大小的車輛行走..
汽車駕駛也普遍不會意識到機車的存在...
在大家車速都快的情況下..人眼會忽視小型物體...
速度越快..忽視的物體大小越大...
因此在高速行駛下..可能會看不到機車的存在...
請各位重機尊重其他車輛路權...
您尊重別人...別人自然也會尊重您..
也可以順便改變大家對於重機=飆車的錯誤觀念...
看看外國影片...重機遇到塞車或是紅燈..
是絕對不會從兩車或是路肩超車..(不管路肩有多寬)
而是會穩穩停在車道中央、前車之後..
這樣才是正確且安全的駕駛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