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4-24 13:50:59妍妍

<算不算出軌?>

他終於承認了。承認那本書尾頁的女子芳名及電話,不是他自己寫上去的。

已經十五年了,她足足等了十五年,他終於肯承認這件事情了。

十五年前,他們還是對三十幾歲的夫妻,育有一男一女。男人的父親,也就是她的公公,嫌她這個為家為兒女,盡心盡力付出的媳婦,不懂得打扮,跟個黃臉婆一樣,帶不出去,沒有面子。還極力慫恿男人,要多交些會打扮的紅粉知己,可以帶出去交際應酬,這樣對事業前途比較有幫助。而且還以實際行動,經常介紹一些他自己所結交的乾女兒,給男人認識。

對於這樣的公公,女人很不屑。而男人的父親,也從沒用好臉色對待過她。

有段時間,他們的兒子因耳朵有問題,必須住院開刀。女人經常是家裡和醫院兩頭奔波。但也在同一段時間,男人的父親又介紹了一位乾女兒給男人認識,兩人經常私下幽會。

對於男人的這位紅粉知己,女人是知道的,因為她公公曾帶著這個乾女兒,大大方方的公然來到病房探視孫子。憑著女性特有的直覺,當時女人從丈夫和這個乾女兒,兩人互望的眼神中,就可察覺到兩人的關係匪淺。

當她進一步追問丈夫,他只承認和這個女人的確是探視病房前,就經由父親的介紹而認識。兩人只是交交朋友,偶爾聊聊天,逛逛街,並沒有什麼不軌的行為。還怪罪女人太無理取鬧了。

後來女人發現一本男人買的書。這個男人有個好習慣,他每次買了新書,都會在書上簽上自己名字、日期,還有買書的地點。而根據這些記錄,女人知道這本書是在他們兒子住院期間買的。

然而令她為之氣結的是,書本尾頁竟寫著那個女人的芳名和電話。從筆跡上來看,絕對不是丈夫寫的。一個女人怎麼可能認不出枕邊人的字跡呢?

這麼說來,那天探視完兒子後,兩人便雙雙對對逛街買書去了。還真有閒情逸緻呀?她可是一顆心,都掛念在兒子的病情上啊。

可是,男人卻死都不承認那不是他的字跡。

十五年來,女人從不放棄追問這件事,男人也始終堅持他一貫否認的態度。也因此,女人一直都不太放心男人。因他對異性的態度,是很不果決的,尤其是他的工作性質,常常會和異性接觸,而他不太懂得對異性說不的藝術,也許是為了維持他的紳士風度吧。

直到某天,當女人再度舊事重提時,男人竟然默認了。對他來說,默認就等同是承認了。對於這遲來的默認,女人竟不知該高興,還是悲哀。推算男人和那名女子來往的時間,前後大概歷時一年吧。

不過,男人仍矢口否認和那名女子有過任何不軌的行為。

都已經這麼多年了,兒女也已經長大成人了,心中的疑惑終於落了地。對於男人,她已經沒什麼好怨懟的了,因為也沒什麼意義了。她只是語重心長的對男人說:「我很感謝你,當初沒有為了那個女人,而拋棄這個家庭。」

至於女人心裡,對於這件事,到底恨不恨,恐怕只有她自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