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27 18:52:00Clair

原不原諒又何妨

新聞上說,陳進興的老婆認為她們的兒子因為白曉燕案而受到不友善的社會關注,所以將小孩送給美國人扶養;心中雖然不捨,但為了孩子的未來,不得已只能這麼做。白冰冰說,雖然她明白小孩是無辜的,但是白曉燕的案子帶給她的傷痛太大,所以她無法對陳進興孩子的境遇說出什麼同情的話。

這是人之常情。

在整件事件當中,她與女兒白曉燕是最大的受害者;雖然事隔多年,但是對於一個母親來說,這樣的傷痛將永遠存在。所以她無法原諒陳進興,也無法憐憫他的孩子。

這是她的決定。

其他人可以不贊同她的想法和做法,但是沒有人有資格說她不可以如此。
我承認這社會的確有許多偽善,但我也相信還是會有一些是發自內心的;因為受的教育不同、環境不同、際遇不同、個性不同,所以每個人在面對事情時都有自己的一把尺。

常常會有跟自己意見不同的人,或許有時還會各持己見而辯論了一番。我沒有要把他人的想法改變成跟自己一樣的意思,反倒覺得做點腦力激盪也不錯。

我相信這一點尊重不同意見的雅量我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