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網的全民公敵 (二)
漏網的全民公敵 (二)
如果這不是全民公敵? 什麼才是全民公敵?
(本報獨家報導)
以下所有的報導都是本報近四年來所遭遇的實際真實案例,大家必須認清一件事情,就是今天,這類的全民公敵可以用盡各種非法卑劣之手段來對付我們這種小眾媒體,明天它們也可用此方式對付台灣的各行各業。
形同地痞流氓,無惡不做
一個小眾媒體和大媒體都是一樣的,必須有新聞題材和廣告收入才可充實版面和經費辦報,如果經常採訪受阻,且廣告來源又長期被『惡意』阻擋,那這情形如同在巷子內開設一家麵店,遭到地痞流氓在巷口攔截每一位到你麵店吃麵的人,流氓告訴客人:「下次不可到這家麵店吃麵!」,同時,每當麵店老闆去採購食材時,這流氓就跟蹤麵店老闆去過的每一家食材供應商,流氓等老闆離去後,對食材供應商說:以後不可再供應給這家麵店食材,有時這流氓就乾脆在老闆還沒到這家食材店之前去跟供應商說:『不要賣東西給他』!先說到這裡(待續),談談我們這種迷你報社最近這幾年遭遇的重大事件吧!
闖空門不竊取財物,恐嚇意味濃厚
惡意堵廣告、阻採訪、全力醜化當事人
@ 民國99年9月,報社編輯部(位於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離總統府約500公尺),遭竊賊破壞門窗侵入,未損失錢財,警告意味濃厚。
@ 本報發行人與在電話中(手機)與客戶約好洽談廣告事項,客戶答應且已簽訂廣
告委刊單,發行人與該客戶見面之前30秒,見到客戶正與一位中年男子匆匆
交談,等該名男子離去正等電梯時,發行人和該客戶打招呼後,該名客戶用
手指著正在等電梯的中年男子說:「他剛才說不可以給你們報社廣告,客戶
又說:他(穿便服人員)對我說,他自稱是○○○,並出示證件給我看」,這名
客戶百般無奈的對本報發行人說抱歉。
@ 在此之前,本報早有聽聞,有某一單位公務員曾向本報客戶當面恐嚇:「若再
給這家報社廣告,每給一次,就約談一次」,客戶回嗆:『公司愛給誰廣告,
就給誰….』。
@ 有一位客戶是本報長期支持者,有一次傳簡訊給本報發行人,表示公司有新
上市的轉投資公司要掛牌,詢問是否有意願認購股票?發行人回簡訊表示有
意願,結果,事隔不到幾天,發簡訊的這名財務主管就被邀約請去「吃飯」,
當然席宴間不免強力推『三力』,並且明示、暗示、不要再給我報社支持了。
「三力」:就是:「全力造謠」、「努力抹黑」、「極力醜化」。
@ 有鑒於手機通話不安全,本報廣告經紀人要求客戶不要打電話到報社以免被
上述濫權者從中迫害,有一家長期贊助本報之客戶(桃園),連續4年支持本
報(都用書信往返),但不幸的是,有一天該公司財務小姐『來電』說:發票
有一個錯字要更改,請更正後重寄。這句話講完,大家都說『完了』,因為
『全民公敵』監聽本報所有通訊設備,這家客戶明年一定會被「道德勸說」、
或是「威脅利誘」、「軟硬兼施」,不要給我報社廣告,結果,果然沒錯。
竊聽後,嫁禍並栽贓,再假好心告知被害人
有一次,一位廣告客戶說:他公司想刊登戶外廣告,希望我報社廣告人員
幫忙找尋台北車站附近的戶外廣告,我報社廣告經紀人就立即找到館前
路一棟大樓正張貼「戶外廣告」招租的大型紅布條,經接洽後,立即回報
客戶,客戶也很滿意,第二天,發行人與廣告人員再與大樓總幹事詳談,就
在離開該大樓大門後,看見一位年輕公務員立即(穿制服)與該名總幹事談
話,結果,第三天,該大樓被檢舉違法外牆招租,而離奇的是,該名大樓總
幹事日後每次看見我和報社廣告經紀人,就以一副「鄙視」和「不屑」的表
情走開,而不願與我們交談,各位讀者心理大概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了吧。就
是全民公敵在背後努力用『三力』告訴大樓總幹事,最後順便向那位總幹事
「好心告知」就是那兩位報社人員去「檢舉」的。
(這種莫須有的嫁禍並誣賴,常發生,而且還假好心的提供訊息給被害人)。
有這種公務員?(畜牲不如)
辦甲案時(與本報無關),順便調閱本報所有廣告客戶匯款紀錄
@ 據完全正確消息指出,全民公敵在查甲案時(與我報社無關),順便將本報這
十幾年來的廣告客戶匯款紀錄從金資中心「全部調閱」,得以掌握所有本報成
立以來曾經匯款給我報社的廣告主,截至目前已經可以確定的是,百分之
60的客戶都已經不再支持本報,有些客戶直說:「就是怕會被他們約談」,
哈哈哈,大家聽清楚了嗎?這是自由、法治、民主、人權、的台灣?
全民公敵的滅本小報計劃是,查甲案時,順便讓我客戶「了解」,未來若再
支持本報『則可能會有』這種「被約談」下場,形同另類「恫赫」,全民公
敵的意思是:「希望客戶識相點」。
不帶手機,也可追蹤行蹤?
@ 由於了解全民公敵的伎倆後,報社開始改變策略,不論採訪或招攬廣告都不
用手機聯繫,也儘量不帶手機出門(會被追蹤位置),但是全民公敵使用更賤
的招數(跟監、監視),大家會問,怎知道被跟監或監視?
攝影記者參加記者會,全民公敵唆使某(官股較多股份)之攝影記者,不要與
我報社記者談話,記者在網路上與某位被採訪者私下約好(用公共電話約
定),但怎麼每次明明講好,去都撲空?(全民公敵事先在手機竊聽中得知談
話內容,因為手機被植入竊聽軟體,用公共電話講話也聽的到)。
你說這種情形是只有一次嗎?錯,是很多次,且是經常的。
執行「三力」非常積極
@ 本報發行人參加各種民間活動,也都常會被以異樣與鄙視的眼光看待,初期
本不以為然,也許是對方認錯人,但之後發覺並非如此,而是『全民公敵』
在監聽與竊聽(非手機之談話)後(包含一般生活的對話等),立即唆使全民公
敵的「外圍」或「熟悉」之人,藉由這一層或2層的關係向舉辦活動之關鍵
人物「密告」本報發行人與記者是「品德」、「操守」、不佳、「行為」極為卑
劣之人….更是「全民公敵」監控對象,最後更一律告知「千萬不可與他談
話聊天」,以免惹禍上身,假辦案真抵毀,醜化他人「心術不正」,或稱:此
人經常檢舉他人「逃漏稅」等……,全民公敵的外圍盡「全力」醜化本報發
行人與記者。這一點就和電影「全民公敵」劇情很類似,幾乎雷同。本報發行人甚至連經常到住家附近的麵館吃麵都有這種情形。(喪心病狂的公務員)
甚至、例如發行人攜女兒參加童軍活動、某商會聚會聯誼,立法院記者會、監察院記者會,或是本報記者參加證交所記者會,OTC記者會,百分百都會碰到這種情形,有一次發行人親自參加OTC記者會,現場記者幾乎『清場』讓發行人一個人提問,所有記者像似都被告知在記者會外等候?似乎『全民公敵』深怕發行人所提問的問題,若是讓現場記者知悉後,『事情就大條了』,「全民公敵」為何擔心呢?(你心理有數了吧)。政府簽了國際人權公約,各院大力提倡人權,結果這群人根本不甩政府高層,將人權保障視同耳邊風。
@ 寫到這裡,大家心裡大概有個底了,就像苗栗大埔事件,當事人被禁止與媒
體接觸,而全民公敵對本報的滅報計畫就是:『盡全力阻止本報所有人員的各種可能接觸的對象』,無法阻止的話,就進一切力量「造謠」、「抹黑」、「極力醜化」讓不知情的第三者若看見本報的人,立即退避三舍,遠離本報的人,文字記者、攝影記者、發行人、都要盡「三力」打擊,哪三力?就是:「全力造謠」、「努力抹黑」、「極力醜化」。
@ 有關手機竊聽一事,這裡要補充一下,也就是當大家手機開機時,如果全民公敵有發送一封廣告簡訊(它們也唆使外圍發送),你開啟簡訊後,竊聽的軟體就植入你手機,就算你都沒使用手機,這支手機就變成一個現場的完美監聽器,你在日常生活中的所有對話、情話、吵架、機密會議、所有一切聲音,全民公敵在同步時間聽的一清二楚。並「據此」執行「三力」來遂行其滅本報計劃。
本報發行人、記者、攝影記者、從未「報導」或「檢舉」全台灣任何一家商店逃漏稅!
甚至,有『畜牲型』的全民公敵,利用手機竊聽聽到本報記者與發行人對某商店的油條燒餅「生意極好是否應該開立發票?」等之類的對話….,竟然「自行」唆使基層外圍去「檢舉」該豆漿店未開立發票,再「順便好心」告知豆漿店老闆,就是那位記者和發行人去「檢舉」的,讓豆漿店老闆每次看見本報發行人和記者,都露出一副「鄙視」與「不屑」的表情,讀者會問報社怎會知道這些事,大家可以去看某週刊第644期,大埔事件的當事人怎會知道被監聽?大家務必記住一件事,全民公敵亮出證件時,就像電影情節一樣,不知情百姓幾乎都會相信它們是在「執法」!所以連這種生活小事都可以『耍賤』,可見有多糟糕,此種公務員心態是否有異常?
對了,全民公敵為何要這樣做呢?是「公報私仇」、「挾怨報復」、還是「圖利」離職與退休的外圍組織、或是收賄怕被「揭發」?所以傾全力要知道提供本報的「深喉嚨」是誰?答案是:「以上皆是」。
因此,監聽電話、手機、電子郵件、傳真、跟監、盡三力打擊本報、恐嚇廣告業主,阻斷所有記者、廣告經紀人、採訪或招攬廣告所有之可能接觸對象的進一步聯繫,上述方法都無效時,(也就是本報人員都不用任何通訊工具時),全民公敵要用甚麼來「打壓」,用遍部全北區的監視器嗎?答案是:請看「全面鎖定」這部電影,但台灣絕對沒有類似英國的軍情五處。
這些都是現在進行式,期勉全台灣的新聞從業人員,不要畏懼「全民公敵」,本報只因報導一件特殊事件,揭發弊案或支援別的媒體揭發弊案,就遭來這種挾怨報復的全面性打壓。而這其中也有人也看不慣本報支持馬政府,但本報無黨無派,支持誰是本報自主立場。
最後當然或許讀者想知道到底是誰這麼可惡?咨意濫權,陽奉陰違、欺上瞞下,把公務員服務法視為無物、更將「程序正義」不當一回事,將人權徹底「賤踏」,本報可以指出下列人員絕對不是「全民公敵」
:馬總統、吳副總統、司法院長、監察院長、行政院江院長、內政部長、法務部長、………….上述的人確定都不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