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愛中建立 石正乾弟兄2009/12/06





每一個人都有恩賜, 都應該要事奉
【彼前4:10】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Charisma-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Charis-恩典)的
Ø Chairs (恩典):是個抽象名詞,表達一個概念。
Ø Charisma(恩賜):一個非常明確、特定的名詞,意思是明確的恩典或是恩典的顯現。
l 神賜給我們的恩典的具體表現就是恩賜
2. 三種恩賜【哥林多前書12:4-6】
l 天父的恩賜:神所安排的功用, 基督的恩賜:基督所賦與的職事, 聖靈的恩賜:聖靈的彰顯
天父的恩賜 |
羅12:3…6-8 |
說預言 |
執事 |
教導 |
勸化 |
施捨 |
治理 |
憐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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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恩賜 |
弗4:7…11 |
使徒 |
先知 |
牧師 |
教師 |
傳福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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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的恩賜 |
林前12:7-11 |
知識的言語 |
智慧的言語 |
說方言 |
繙方言 |
信心 |
醫病 |
行異能 |
先知 |
辨別諸靈 |
天父的恩賜 |
基督的恩賜 |
聖靈的恩賜 |
功用 |
職份 |
彰顯 |
主導性 |
事奉性 |
彰顯性 |
與生俱來 |
有呼召且經磨煉 |
超自然 |
在未信者身上也能看到 |
只有信主的人, 才能發展出來 |
只賜給信主的人 |
依據天父的旨意賜予 |
常從天父的恩賜發展 |
聖靈隨己意賜下 |
四肢與五官 |
維生系統 |
彰顯出神的生命 |
3. 賜下恩賜的目的是為了要事奉【羅12:1-2】
l 未信主以前, 我們用天父的恩賜來事奉自己. 信主以後, 就要將自己沒有保留的獻上來事奉神.
l 福音不是”來找耶穌, 你的需要必得滿足”, 而是”耶穌基督是主, 那你打算怎麼辦?”; 我們繼續為自己而活, 或是為主耶穌而活?我們在乎自己所想要得到的, 或是在乎耶穌所要我們去得的?
4. 服事不是選項【馬太25:24-30】
l 不事奉的結局: 哀哭切齒
5. 兩方面的建造
l 主的聖殿 (神居住的所在):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以弗所2:20-22)
l 基督的身體: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羅12:4-5)
主的聖殿(以弗所2:20-22) |
基督的身體(羅12:4-5) |
關係性 |
職務功能性 |
堅固, 不改變, 不移動, 沒有彈性(愛) |
不固定, 經常改變, 活動中, 完全有彈性(適應環境) |
友誼, 彼此相愛(家) |
恩賜, 職務, 事工(職場) |
人格建造 |
實行運作 |
同心 |
同工 |
做人 |
做事 |
在前-基礎 (第二章) |
在後-實現 (第四章) |
l 功能的建造必需以關係的建造為基礎
6. 在神眼中的我【士師記6:11-15】
l 不同於別人眼中的我, 也不同於自己眼中的我
l 我們的受造奇妙可畏, 並且各方面(環境, 體質, 個性, …)都是精心設計的, 為要成就祂在永恆裏為我們訂的旨意
l 神向我們的意念不止寶貴, 並且比海沙更多, 就像父母總是不斷的為他的兒女設想. 幫助我們承接祂永恆的命定
神的愛長闊高深, 過於我們所能測度,神能藉著我們成就的事, 也遠超乎我們的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