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死刑是文明的象徵
台灣槍決死刑犯引起國際的關注,更讓國內「廢死聯盟」高舉大旗抗議政府不人道,妥協選票而做的選擇;此外曾是受難的家屬,也大聲喊出公平正義來臨。種種議題,興起了一連串討論對話的空間,吸引我想一吐為快,說出我心中的感覺。
死刑的建立,絲毫沒有改變犯案者的恐懼。眾所皆知死刑是不文明的象徵,只是再當金還沒找到一個平衡的說法而已。從最基本的道理來說:人不是上帝,不能判定每個人的生死,卻可以矯正人的犯錯行為來談,死刑根本就是一種推卸責任的作法。這跟親子教育中「打罵」是最後一種處罰,效果馬上見效,後遺症卻最可怕一樣。政府合理了死刑的正當性,只因為公部門中沒有智慧者改進這項問題。死刑是以暴制暴,凶嫌殺了人就必須償命,但償命之外已經造成傷害了。試問一位被殺的無辜者一個月必須為家庭賺進三萬元,被殺了之後,這三萬元必需轉嫁家庭中的另一位。如果說家庭之人有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那父母親無法全心照顧小孩,單親困擾的問題,馬上將臨全家,簡單的說也造成了這個家庭的另一難題,或許現在是被害者,再缺乏照料下有可能變成下一位加害者,況且以暴制暴現今觀之,絲毫沒有減少凶徒的人數。
這時如果法律有明文規定:兇嫌必須負責照顧這個家庭至兇嫌死亡為止。而政府在監獄中設立工廠,犯案者在監獄中工作,每月必須工作滿幾個時數以補償被害者家庭和獄中自己的飲食,並不得假釋出獄。而被害者如另立家庭則可中斷,但須照顧被害者家庭中之子女大學畢業,兇嫌這時的工資或許可轉移至國家相關受害者家庭的經費。其餘問題另立法律條文規定之,這可兼顧廢除死刑的不足。筆者有位準律師朋友,則認為此一條文法律極為不合乎人權,但兇嫌在殺人之時可曾想到被害者的人權?如果兇嫌死了,則兩個家庭問題馬上產生。
或許有人認為這些問題會造成枝節辯論,但廢除死刑後又可兼顧被害者家庭的不足,也為自己造成的傷害做人世間最後的補償。雖然凶嫌毫無人權可言,也極不公平。但再下手的霎那間他可曾想過此一人權問題嗎?
台灣,是文明的社會嗎?
這是心的問題。
我們已經走到該市的時候了。 2010-05-27 15: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