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07 01:38:14跳舞精靈

掀開歷史難忘的經驗......一段故事(一)

非常喜愛純真的孩子,從來沒有去察覺過為什麼,只記得高中的時候在學校成立了一個社團「慈幼社」,單純就喜歡幫助孤苦無依的小孩而已。
 畢業後對小孩的感覺慢慢的減退消失,也醉心在往後自己的生活中,直到我進入社會工作後還是對小孩沒有找回感覺,不在談幫助小孩的事情了。一次接到台北美雲妹妹的拜託,希望我能上台北幫她忙,我二話不說的答應她北上。
 那天晚上我帶著行李到車站等車,想在隔天早上到台北才不那麼麻煩。買了一點半的車票,而那時距離我坐車的時間還有兩個多小時。我走到相隔不遠馬祖廟前椅子休息,打了盹,醒過來時,發現放在自己身旁的行李不見了,雖然行李中沒有貴重的物品,但---是到台北換洗的衣物,我四處的找尋著......
 約十二點出頭我走到車站前紅綠燈處,看見右後方美之美美容院的騎樓地方,有兩位男同學和一位女同學正換穿我的衣服。可能當時我喜歡剪小平頭之故,他們三人把我當事警察叔叔了,開口說:不要把我們帶去警察局。我順著他們要求,不過要他們告訴我他們是否是竊盜集團,在我的威愶利誘下,他們終於說出自己是翹家的中輟生。白天他們找一個地方睡覺,晚上就會在公園的廁所洗澡,也等一些同儕拿吃的或穿的大家團聚。這些吃的或穿的大都是偷、搶、拐、詐、騙來的,如果沒有,女同學就會賣一隻火柴五十元的價錢,讓清晨睡不著到公園散步的老人家看她的下體,或是摸一下價錢三百元。那夜我心疼的請好友秀雯幫忙,讓孩子到她家中過一宿。
我跟秀雯開車到其中一位男同學五甲的家中,他們夫妻看見自己孩子回來非常高興。跟他父母溝通後,才知道是學校標籤、排斥的後果,跟他到學校質詢,卻碰上了一鼻子灰,理由是不能讓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湯,硬是不要他回學校,討厭教育的原因也開始建立。另一位男同學卻是家庭不知如何跟孩子溝通,犯錯了就打,使得他選擇翹家找尋庇護。
 而到女同學家中,她父母因面子問題要告我誘拐未成年女孩。我把未滿十三歲的小女孩帶去朋友家中睡覺。經過小女孩極力抗爭的情形下,她父母終於作罷。
 我開始參加家扶中心的兒保義工,想保護這群迷失的小孩....於是下次經歷身體烙印痕跡的刀傷,又一次的讓我有個不同感受的經驗。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