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1 02:23:53貓小可

關於藝人吸大麻事件

好吧!先說好,我是壞孩子,所以好孩子不要學。




我的感想是:只不過是呼麻而已,要不要這麼誇張?會泡夜店的人多少會呼麻吧?有很多國家吸大麻不僅不違法,國內還開設不少大麻專賣店哩!除去之前開記者會說謊這件事情不談,呼麻本身,並沒有這麼嚴重。對我而言,要被檢驗的不是"吸大麻"這件事,而是這兩個人開了記者會公然說謊。
當然,後來他們還是開記者會承認了,這值得嘉獎,不過哭成這樣真的有點誇張。
不過是吸大麻而已,沒有這麼嚴重好唄?
總覺得,我們這個國家的道德標準有點偏激,該檢討的到底是人民還是政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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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 2006-12-25 08:58:12

這是世俗的標準
這是台灣
台灣法律規定他們犯法
如同很多國家對同志已經有一些權力了
但台灣沒有
慢慢來吧

版主回應
嗯嗯
對阿...
不過我對台灣政府改革的速度有點...
不敢期待吧?
2006-12-26 15: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