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讓自己點燃吧──閱讀《白米炸彈客》〉
首先你注意到的是編劇為鴻鴻,另一位則是金篤蘭──以台語發音的話簡直是都蘭國小的超優秀校友啊,不是嗎?這不免要讓人懷疑究竟有沒有這個劇本書寫者,還是鴻鴻與導演卓立自行設入虛構的一個玩笑梗?當然亦有可能完全是這位金篤蘭實在太肚爛整個社會滿腹的怨氣所以給自己安上這麼一個筆名。其次,當楊儒門(黃健瑋飾演)製作炸彈時,另一個翻書的楊儒門(可以說是幻影,但也可以說是楊儒門的理想與現實之對話)旁邊刻意放上傑佛瑞.迪佛/Jeffery Deaver筆下癱瘓神探林肯.萊姆系列第一集的《人骨拼圖》,這會否暗示著楊儒門依循炮製小說裡的連續殺人犯集骨者以《犯罪現場》一書作為索引沿途釋放線索勾引鑑識專家追來的作法?畢竟《白米炸彈客》楊儒門後來亦屢屢刻意地填充自己的身影在監視器的錄影畫面裡,甚至最後還要弟弟阿才(張少懷飾演)告發檢舉自己並且親上警察局啊──
其實單單是一個名字是儒門的人刻意挑戰規矩、秩序與法律成為炸彈客意圖引起人們對農民與土地關注的這整件事本身就有一種奇妙的隱喻性,彷彿反儒而真儒、炸天下而救天下。相當有意思。自然了當年在台放置鞭炮規模炸彈的楊儒門,和電影《白米炸彈客》裡頭的楊儒門是兩回事。一個現實中的人物擁有他獨特的、無法以任何形式複製表露的現場。這個現場只留在他自己身上,只有他能為那個現場說話(你更進一步的悲觀推論是:有時候連人物自身都未必能夠清晰地掌握緊緊屬於自己的現場,語言與心智的極限往往是無可奈何的)。其他人無論如何企圖接近那個現場,仍舊只是自己的詮釋與解讀。你比較相信這裡的楊儒門說到底不過是卓立、鴻鴻聯手經營、暗自塞入其願望的電影人物阿門。
因此,你以為值得關注的變成有兩點:其一是像楊儒門這樣的人何以被逼上願意化身罪惡(英雄)非如此作不可的命運?其二事過境遷、楊儒門已然特赦出獄後的此時此刻,導演編劇究竟想要透過對他們心中的阿門的凝視說些什麼?
第一點,《白米炸彈客》說得相當明白。那是一個擁有同理心的底層人物的反撲與英勇作為。阿門的行動是壯烈的,是一個善良者對於邪惡與腐爛當道的積極對抗。他想要與整體式冷漠進行毫無勝算、終究必須以牢獄生涯回贖的個人性史詩。他走上這條路無疑的是因為鄉下人的不知與過度得著實讓惡人嘲笑讓好人憤慨的忍讓,是因為他的原住民小友貧病而死,是因為他另一位好友攪和角(謝欣穎飾演)的本地議員爸爸圖利自己與財團硬是要收購農地賺鄉下人艱苦錢,是因為沒有人真正地站在土地與農民的角度與立場說話,是因為農業被替代為無用的落伍的沒有任何前景與需求的產業,是因為沒人看清正在靜謐執行的罪惡……
阿門製作的炸彈並無殺傷力,他很清楚自己的所作所為,他只是要透過一連串的炸彈布置吸引媒體與島國人的注意力,這便猶如吸血鬼小說聖母安.萊絲/Anne Rice透過角色說的:「……只有從小事做起才是全部意義所在。在我死後,疾病和苦難當然還會繼續下去,但重要的事我已經盡全力。這就是我的成功,我的光榮。這就是我對主的響應,我的『虛榮』。這就是我所說的英雄主義。」往往為了逼近神聖,有時候你就得成為別人眼中的魔鬼。阿門行動的根源就在於此。這麼一來,完成小英雄主義的阿門,在警察局將自己送上門、罪犯不把自己當做罪犯毫無匿躲意味、是以條子竟無法掌握更不可能認出的那一幕,就有了出乎意料的喜劇感,搭配阿門在獄中的自書、自白,尤其是從江湖說起(他以為江湖是楚留香乘坐的那條船所航行的那條河),最後歸結到自己的情感被騙了,原來江湖就是他存活的此時此地,這種種皆有一喜劇性的演化。
此外,你更喜歡編導置入片中不斷穿插的對照調度,一方面是煙火,另一方面則是炸彈現場,前者歡喜雀躍得不像話(時移事往的現在看來尤其可笑),後者冷靜緊張且危險陰翳,同樣都是煙霧與火光,但堂皇與破敗共存,表面上的華麗總是帶著無可避免的損害。電影裡的阿門與攪和角,就像是兩隻孤鳥,他們各自做出努力,攪和角拔槍對父親射擊,阿門則是對整個台灣社會開火──璀璨與傷害、解救的辯證關係在此對位且複雜地上演。
這些都是對自我進行心靈點燃的動作,一如安.萊絲筆下魅力橫生的吸血鬼黎斯特在教堂點上一根蠟燭的告白:「我清楚這根蠟燭是為我自己點燃的。……這根蠟燭是為所有那些同類點燃的,為現在正站在這兒的這個魔鬼點燃,因為他愛蠟燭,他喜歡用光亮製造新的光亮。因為這裡沒有可讓他信仰的上帝,沒有聖圖、沒有聖母。……那根神奇的小蠟燭就用這點火苗增強全宇宙的所有光亮!……小蠟燭,守好你的夜吧,無論在黑暗中,還是在陽光下。……」
這般讓自己點燃的行徑,不也是同樣孤鳥們的鴻鴻、卓立在做的事嗎?他們不就是想藉著深邃凝望楊儒門的行為逼視島國往日、今時諸多人的困境與及狗屁倒灶、難以思議的盲目狀態?他們念茲在茲始終是對此地人們棲居的關懷啊。
──103/2/18,下午三點,在市民大道,華納試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