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的謀殺,虛無的從無邊界──默看《掘夢人》〉
夢深處仍是夢。我每夜都希望消失
在為我洗盡白日的陰暗的水中,
但是在我們溶入虛無之前,
在那些純淨的水的下面。
委瑣的驚異在灰色的時刻搏動。
可能是一面鏡子映出我變了樣的面孔,
可能是一座有增無已的牢籠般的迷宮。
可能是一個花園。但始終是夢魘。
──波赫士/Jorge Luis Borges,〈夢魘〉
十二月十九日,晚間,在國家戲劇院實驗劇場,2009年「新點子劇展」,【二分之一Q劇場】製作,《掘夢人》,導演戴君芳,編劇施如芳,表演者陳美蘭、楊汗如、蘇榕、張傑淳,舞者蘇安莉、于明珠、孫悅泰,音樂吳宗憲。
視覺上,舞台有彎曲(S)狀的牆面扮演著多重效果,既是投影幕(掃花的湯顯祖圖像,在水中漂浮的柳夢梅的斷頭),也是斷頭臺。戴著面具的古怪舞者跳著現代舞,判官、助理或現在(高跟鞋)或近代(說書人),而且口音多樣式。
敘事則有多層結合,相當有意思。將某小姐讀本至死的場景定義為謀殺現場,實際拉起禁止進入的布條,跟著有女判官到場查案,敘事跳躍,交錯並進行相當具有活性感的,大量的現代肢體動作、舞蹈。這裡頭有隱隱約約的曖昧、不安。像是一種過度時期的焦慮,踟躕。當然那未必決定性的將戲曲導引到某個新的地帶。不過這樣的思索、作用確實沒有短少。
那是在前進與後退之間擺盪的,關於一個表演形式的當代化──當你說當代時,這個詞語本身的意涵能夠與現代、近代有所銜接或持續謀反、叛逆嗎?傳統戲曲的未來(或現在),理理當當該和其他形態的藝術拼接?這是折衷?還是將邊界拆除,並試著給舊形式一種當代語法的還魂?而這豈非如戲中的掘墓,讓已死的再返?
這一次的新點子劇展似乎都在於重新定義(而重新定義的確是現代的主要精神、內容,那麼當代呢?是繼續重新定義?抑或反定義?)上作文章。特別是湯顯祖這個劇作家裡頭大量充斥的夢與夢醒(但那又何嘗不會是另一種沉睡?)的出世題點。並且將此議題延展到表演者與所飾演角色之間的對應與靜靜浮起悲劇感的入戲太深。像是某小姐、商小玲或者女判官等等,都不由自主因讀本,而掉入那柔軟、神秘而無限美好、優雅的愛情虛構之中。
對過往的女子群像來說,尋愛的本身,無異於尋一場空,一種虛無。而這樣的姿勢,特別在島國女子對偶像劇(本島、日本或韓國)的癡迷之中,難道還會陌生嗎?
以致於女判官讀著讀著,原先是解題(她必須偵破某小姐之逝)的人居然也被吸進謎題之中。她親睹柳夢梅的風采而陶醉不已,並幫著柳掘墓要讓杜麗娘還魂,孰料回來的竟是那某小姐,從陰間消失的女子。這可算是夢的極致糾葛了,一個複雜的夢的網路(劇中、夢中緊密串織)。甚而發生柳夢梅因掘墓被判刑、斷頭一事,跟著又接回──敘事輕巧、奇異得無以復加。
這一著可是恰恰把湯顯祖文本中的夢中尋夢(譬如杜麗娘在夢中夢見柳夢梅,醒後抑鬱而終,留下一自畫像,上頭題的詩有柳、梅的暗指,而柳夢梅則也在夢中夢見女子,後得見畫軸,乃在杜的陰魂唆使下,去掘墓)帶進一個可怖的、無有盡頭的迴圈當中──而你不由得想大叫,這根本就是波赫士的語法嘛:我夢見你在夢見我!
而掘,挖掘夢境,或者挖掘墳墓,都讓死亡與夢的零件有了堆疊性,洗染它們的所謂愛情呵,同時交涉到現實(假定女判官所處的位置)、幽冥(某小姐在劇中還魂為她扮演的杜麗娘)與虛無(停留在劇本中,很狀況外、外加斷首的柳夢梅),讓情感伸展、推拉為一巨大的而怎麼說都有那麼些哀憐意味的嘆息。更不消說坐著台下看著戲生戲滅戲夢的你我了。於是,暴力與死亡都是輕微的花朵,輕微如一聲嘆息,如不斷被湯顯祖所掃的落花。而湯老先生的掃落花,那是當然掃也掃不盡的了。畢竟人間淒零如此啊!
那麼,來讀完波赫士的〈夢魘〉罷:
當我的肉體靜止、靈魂孤寂的時候,
我身上為什麼綻開這朵荒唐的玫瑰?
(《波赫士全集Ⅲ》,王永年等譯,臺灣商務印書館)
──「本文首發於國藝會藝評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