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15 15:58:00shrose

想當你的愛人

想當你的愛人
作者:申樾

  零零碎碎的,其實在你與我之間發生過許多事情。你也許已經忘記了,我卻依然記得——清清楚楚的、記憶猶新的。

一、


  第一次聽說你我十六歲。說起你的人是你的母親,我的補習老師。說起你的時候是星期六的下午兩點半,你母親給我上的第一堂數學課。明媚的陽光灑落在她的捲髮上,她告訴我說,她的兒子——我的袁旭哥哥——你,是倫敦大學傳媒系一年級的學生。
  從那一刹那起,你在我心中就已經與眾不同。我不敢把你當作學習的榜樣,但如論如何,你絕對是我羡慕的物件。

  第一次看到你,是在我十六歲的冬天,時間是下午兩點半。你的母親把你的半身照片鑲在銀白色相框裏,放在寫字臺前。相片上的你穿著黑色的西裝,戴著無邊眼鏡,很是斯文。冬日午後懶洋洋的陽光疊著英國倫敦的光亮灑在你的身上,你的姿態是挺拔的、氣質是高貴的、眼神是睿智的、笑容是溫和的。
  雖然那只是一張相片,你的影像卻已經留在我心底,生了根一樣,揮之不去,並且叫我在閒暇時候常常想起。

  第一次看見你本人,是在十七歲的夏天。
  那是一個暴雨前異常悶熱的下午,我汗流浹背地按響了你家的門鈴,給我開門的是一個高個子,先是一條胳膊,在是半邊肩膀,最後是一個完整的你,如一個驚喜一般出現在我面前。
  你沖我微笑,微笑是謙和的。接著,你開口說了你對我說的第一句話:“Hi!擦擦汗吧。”你把我讓進門,從紙盒裏抽出紙巾遞給我。激動、緊張,我居然忘了說“謝謝”,只是有些傻氣地看著你。
  你是氣宇軒昂,又是溫和謙遜,也是風度翩翩。在我眼裏,你幾乎是完美的。
  就是從那一刻開始,你把我吸引住了。
  那年歲,我還不知道情為何物,否則,我會知道我已經喜歡上了你。

  那以後第二次去你家,我鼓起勇氣回應了你微笑,故意要落落大方地,可惜和你相比,實在是相形見絀。
  第三次去你家,我叫了你一聲“袁旭哥哥”,聲音本來就太小,說出口的時候又碰上電話響,所以你沒有聽到。
  第四次,我終於響亮地叫了一聲“袁旭哥哥”。你問我:“你叫什麼名字?”我回答了。心裏非常激動,因為你問我的名字。

  那年夏天,我的老師,你的母親讓你幫我在內的幾個孩子練習口語,我在去你家之前特地背下幾段比較難的短文,就為了想要在你的面前好好表現。然而事實卻遠不如我想的順利,那篇短文裏的生詞很多,很多我都讀錯了,要你幫我一一糾正。而且在後來的Free talk中,我蹩腳的口語和幼稚的思想很快地暴露出來,惹的其中一個女孩偷笑。
  我不會記錯,她叫顏豔,有著長長的睫毛、流利的口語和小提琴特長,以及這一切帶給她的優越感與驕傲。
  她對答如流地和你交談,我只好坐在一旁發呆。你沖她微笑,也沖我微笑,你誇獎她,也誇獎我,但我知道,你給她的是欣賞,給我的是鼓勵。我感到無地自容,只但願Free talk快點結束,我好快點離開。

  那天我離開你家的時候,挫敗感把我打敗了,我落寞、感傷,垂頭喪氣地走在華燈初上的大街上。我心灰意冷地發現,我沒有優點,只有一大堆叫我難過的缺點,比如說我孤陋寡聞,比如說我反應遲鈍,這真叫我難過。更叫我難過的是,這些缺點一下子全部暴露在你面前,我不敢想你對我的印象,不敢想你,卻很不爭氣地忍不住想起你。
  我猛地發現我想要什麼,我想要知識淵博、閱歷豐富、才華橫溢、氣宇軒昂、風度翩翩——想你那樣。我想要和你般配。我想要和你在一起,經常在一起,天天在一起,永遠在一起。
  那時候的我真的很笨,我根本沒有反應過來,我愛你,想要當你的愛人。

  後來,你回英國了,第二年暑假,你留在英國打工,沒有回來。
  後來我停了數學課。最後那堂課上,我問老師要了一張你的相片,藉口說要把你當作榜樣,把你的相片當作激勵發奮學習。

二、


  再後來,我也去了英國。本來,我有一個姑姑在澳大利亞,我可以去那裏留學,但我堅持選擇英國,所謂“英國教育好”,“英國風氣莊重”這一切理由都是藉口,我的目的只有一個——你。
  我想要在那個紳士的國度變得大氣、自信、睿智,和你般配。我發過誓我要考上倫敦大學,要和你在倫敦大學的走廊上相遇,我演練過見到你的樣子,要落落大方、要從容不迫,要帶著你那樣高貴而溫和的笑容,用你那種優雅的語調說你好。
  然而現實很快打破了我的幻想,在英國,我的成績不算差,但與倫敦大學絕對無緣。而且,現實很快地磨練了我,讓我成熟起來,讓我理智起來,讓我在一個病痛的晚上,似夢非夢間茅塞頓開般想明白了,我不可以跟你在一起。
  愛,它可以飛躍一切——抽象的一切,包括理智。但愛,它飛躍不了具體的事物,尤其是現實。
  我愛你,真的愛你。我想當你的愛人,非常地想。與此同時,我知道我的想法是不可能實現的,絕對不可能。

  我懷著落寞與感傷垂頭喪氣地走在街頭、巷尾,初秋,我走到泰晤士河畔。那是一個黃昏,金黃色陽光灑落在河水裏,蕩漾著金波,像英國姑娘的秀髮。我默默地抬起眼皮,看見了一個穿著黑色風衣的亞洲人。
  走近了、走近了,再走近我終於認出是你。
  心一顫,然後愣在原地,不知所措,就如一個乞丐忽然得到了一張過百萬存摺。
  你抬頭,也看見了我。先是我的黑頭發黃皮膚引起了你的注意,你開始仔細地打量我,然後你發現我的面孔似曾相識,你皺起眉頭,努力地在記憶庫裏搜索這樣一張臉,最後,你終於想起了我。
  你笑了,先是那種與你渾然一體的溫和的微笑,再是愉快地笑出聲來,然後你快步走到我面前,擁抱了我。我清楚的知道,那只是一個獨在異鄉的留學生看到故人本能的反應,但我還是快樂、感動,還掉下了兩滴淚水,留在你風衣的領子上。我想要溶化在你的懷抱,就像一個塵埃溶化在泰晤士河。

  相遇以後,你、我和一個韓國留學生金慶賢合組一套小公寓,住到了同一屋簷下。如果你知道我愛你,你就會知道那是我生命中最快樂的時光。
  我的二十歲生日和你在一起,你給我買了蛋糕,給我做了長壽麵條,給我唱了生日歌。還給我準備了一份禮物——一張蕭邦的CD。我把CD插入CD機,說要送一首曲子給你,然後播放了“一分鐘圓舞曲”。你聽到這首曲子,揚起眉毛,笑了,你說:“傻子,你不知道這是蕭邦寫給他愛人的曲子嗎?”
  傻子,不是我不知道,只是你不明白。然而我只好對你說,我孤陋寡聞,不知道這一點。我按下無序播放,再按下“Next”,小公寓裏響起了《雨滴前奏曲》,彌漫起了屋漏逢雨的蒼涼、悲哀、無奈、窘迫——不錯,正如我的心情那樣。
  你讓我許個願,我雙手合十,閉上眼睛。我真心想要許的願望是成為你的愛人,可是我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知道這完全不可能。我不想打破生日願望總能成真的好名聲,我便許願,希望你的願望都能實現。
  我想要當你的愛人,真的,但我知道這不可能。

  二十一歲,你邀我看流星雨。你、我還有金慶賢在一個人滿為患的小山頭霸佔了一小片空地,搭起了帳篷,三個人坐在帳篷裏閒聊。你開玩笑說,先想好願望,等流星來了馬上許願。我還記得金慶賢開玩笑說,他的願望永遠只有一個,那就是實現所有願望。
  帳篷外突然騷動來,我們聽見有人在驚呼“Meteors!”我們爭先恐後地跑出去,看見閃亮的流星在一顆顆在夜幕上滑過。我看見你閉起了雙眼,我知道你在許願。
  流星的光芒一次次照亮你的臉,你垂著眼皮,有一種孩子氣的虔誠,異常迷人。向流星許願讓我感覺到一種宿命感,宿命讓我的腦海裏閃過一幅幅畫面,從老師家寫字臺上的相片,到Free Talk時候的你;從我向老師討來的你的相片,到泰晤士河畔的你。我感到一種甜蜜,我們曾經遙遠,如今你就在眼前。儘管我們不能永遠在一起,也許我和你同一屋簷下的日子也將很快過去,但我還是滿懷感激,感激上帝讓我遇見了你,陪伴過你。
  流星過後,我們回到帳篷。你問我許了什麼願,我這才發現,我忘了許願。其實我有願望,十七歲那年便已經埋在心底,那就是:我想當你的愛人。流星到來的時候,我當然想要祈求流星讓我的願望成真,但我實在沒敢這樣做,出於什麼原因,很複雜、很難說,也許只是因為我懦弱。
  那天晚上,你睡著以後,我悄悄地從你身後擁抱了你,從你的肩膀竊取了一絲溫暖。我讓我自己永遠記住這種感覺,永遠。

三、


  後來,你告訴我和金慶賢,那天的流行很靈,你許下的願望實現了。你許的願是,找到一個知心愛人,那後來的一個星期日,當你在中國超市閒逛的時候,你遇見了一個讓你一見傾心,也對你一見鍾情的的女子,一個對中國有著無限癡迷和執著的英國女孩——Brenda。
  你帶她來到我們的小公寓,她甚至可以用簡單的中文和我交談。她有金黃的頭髮,淡藍色的眼珠,隨和的態度,優雅的舉止。金慶賢和我都只能承認她是完全可以和你般配的女子。
  她讓我想起了一個女孩——顏豔。她比顏豔優秀的多,但她和顏豔有相似之處,那就是她也激起了我的挫敗感和失落感。那麼多年過去了,從中國到英國,從少年到青年,事情不停地在發生,在結束,我也得到了短暫的幸福,然而到了最後,我好像從新回到了原來的起點,似乎什麼都不曾擁有,也許飛躍本身就是一種輪回,我好似依然是那個十七歲暑假裏,那條華燈初上的街上,那個垂頭喪氣的孩子;依然是那個自卑的、無可奈何的、不自量力的想到你的愛人的傻瓜。

  倫敦大學傳媒學碩士袁旭和芭蕾舞演員Brenda•K•Jenkins在基督的見證下結合了。
  那是一個晴空萬里的日子,陽光很燦爛,像十六歲那年,第一次聽說你的時候灑落在寫字臺上的陽光,也像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灑落在相片上的陽光。失落感和挫敗感都難以再度打擊我,因為我已經習慣。我告訴自己我應該快樂,因為我的生日願望實現了——你的願望實現了。
  教堂的大門開著,渾厚的光芒順著紅地毯照耀進來。我看見你的側臉,幸福的喜悅讓你空前的英俊。笑容的溫和中透著難以言喻的溫柔,黑色的背影愈發地挺拔。
  神聖的音樂奏向,旋律合著新娘的腳步前進,花瓣隨著新娘的前進撒落。新娘挽著父親的手臂,披著白紗,背對著大門,好像背負著陽光,白紗的邊緣在發光。微笑在發光的白紗後面,若隱若現,但肯定是甜蜜的。
  好唯美的畫面。
  我站在你身後。穿著筆挺的西裝,打著紅色的領結,和金慶賢一同成為了你的伴郎。你說“I do.”我只好微笑,只好老老實實的從西裝內側的口袋裏掏出準備好的鑽石戒指遞給你,看著你給你的新娘戴上。
  我想哭,但我只好微笑。
  來賓掌聲響起來,我看見自己默然地舉起雙手,一下一下,如一個弱智兒一樣拍打起來。我又聽到金慶賢湊近我的耳朵悄悄地說“The bridesmaid is very pretty!”我笑了,先是英國式的禮節性的笑,再是放聲大笑起來,瘋子一樣……

  大學畢業以後,我回到了中國,而一家美國電視公司看中了你,你和你的妻子最終定居在美國紐約,你告訴我說,你還養了一條白色的牧羊犬。
  上一次和你通電話的時候是六月,你告訴我你在德國,在採訪歐洲一百五十萬人參加的同性戀大遊行。我問你作何感想,你說:“我採訪了幾個同性戀者,覺得他們人都挺好的。也許,我將要做一個同性戀的專題片,應該要更貼近地接觸一些同性戀者。大概有些難度,你知道,我可從來沒接觸過他們。”
  聽了這話,我笑了。你從前不知道,如今不知道,以後也不會知道,有一個同性戀人從少年開始,就悄悄地愛著你,想要當你的愛人,直到如今。他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突然醒來的時候,深深地想起你,黑漆漆的夜,斬不斷思念。他會想到他和你在地球的兩邊,真正意義上的天各一方,然而他不會難過,因為他曾經就在你的面前,你卻不知道他愛你,他已經習慣了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其實他依然想要當你的愛人——一如既往,只是想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