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30 00:37:17屎撈人

記得忘記

要忘記一個人,真的這麼難嗎?
或者,只是當時人不想離開那個自我陶醉的世界呢?

記得自己也曾經是那個歇斯底里的當時人,
記得自己是因為這個人才開始寫日記。


「要我忘記這個人,我做不到!」我當時是這樣對自己說的。
我記性一向不好,故此特意買了一本日記,
把我每日和他一起所發生的事寫下,
然後再不時拿出來翻看,
即使將來有天我真的患了老人痴呆症也不用害怕會遺忘他。

結果,我翻閱日記的次數比翻閱教科書的還要多,
我努力地背誦所有內容,深怕隻字遺留似的,
這一切都是我當初每天都堅持要寫日記的動力。

原來,我是不為,而不是不能!

不為的原因,是我過份陶醉在自己的幻想內,
我愛的,根本不是真正的他,
而是一直在我思想空間裡四處游走,萬里奔馳的那個虛幻的「他」。
甚至從頭到尾也沒有這個人存在過。

放下了,才發覺,最可悲的,
不是在日復日,年復年的時間裡頭對他無盡的思念,
而是自己,每日都只是對一個「假人」作無限的沉溺,
以至身心疲憊,泥足深陷!

真正愛一個人,實在太用力了,
每天都在拉拉扯扯,
拉扯著的,是猜度和他的真正關係;
是我的理智與感性;
是高山和深谷的情感反覆。
假使我能夠離開,
都只不過是我潛意識突然有天覺得累極,
察覺自己真的需要休息罷了!
我知道如果再不停下,就走不了以後那些更長的路。

曾幾何時,我停下,我回看,再停下,再回看,
不斷兜兜轉轉在這個被玩弄的迷宮裡面四處摸索,
感覺是很飄,很抓不著地,
真的,一次就夠了!
請問,可不可以不再有下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