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27 15:00:49尚未設定

[放縱中的變態保守]師生戀禁入校園 輕者輔導重者解聘

性騷擾與師生戀不可劃上等號, 放縱本質中的異常保守

實在很矯揉造作!!



2004.10.27  中國時報
師生戀禁入校園 輕者輔導重者解聘
林志成/台北報導


教育部昨天召開「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制準則」公聽會,與會者達成共識,應在準則明訂,校園內應避免出現師生戀;如不能避免,老師應該主動「利益迴避」,不能成為自身戀情對象的成績評分者。

校園性騷擾事件時有所聞,教育部昨天召開最後一次「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防制準則」公聽會,將明確擬定校園性騷擾事件懲處原則,最遲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公布實施。


與會者認為,防治準則應規定,一旦校園發生性騷擾事件,性別平等委員會可邀請專家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各校應建立通報系統,以免涉案老師轉校後,仍有憾事發生。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世新大學教授羅燦煐表示,過去學校對性侵事件涉案老師處置常是停聘、解聘,沒有轉寰空間。防制準則應有更妥善處理方式,犯行較輕者,學校可輔導諮商;情節嚴重再解聘或停聘。

過去老師性騷擾學生事件爆發後,老師自動請辭學校即不再調查,真相無法水落石出。建議防制準則應明確規定,不管涉案老師是否辭職,原學校都應完整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