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2-24 07:59:48阿耀

英文文法的重要性

英國是個很重視人權的地方,特別是針對嫌疑犯的人權,一但有人被警方逮捕之後,媒體在報導的尺度上嚴格遭到限制。

所以在練習寫新聞時就常常會用到,in connection with 涉嫌,所以當有人因偷竊遭到逮捕時就會說,Two men arrested by police in connection with the bank robber yesterday night,但是當你接下來敘述案發當時的情況時用詞就要非常小心,因為很可能動不動就會觸犯藐視法庭罪,比方說當你接著敘述案情時,’The’ men robbed with gun in the South Road ,你可能就觸犯了法律了,因為The是指定代名詞,有影射搶銀行的兩名男子就是遭到警方逮捕的那兩名,在法庭未宣判罪行之前,這樣的報導觸犯了藐視法庭罪,所以你還是得用Two men(未指定是誰)才不會觸犯法規,所以英文文法對我在寫新聞報導時的重要性自然就不可言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