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8-23 18:45:23阿耀

英國的頭條新聞

這兩個禮拜全英國最轟動的社會新聞,莫過於兩個小女生被綁架的案子,嫌犯昨天落網了,一男一女,男的二十八歲,女的二十五歲,除此之外,唯一知道的就是,女生因為不肯透漏資訊給警方而遭起訴,男生則是送往精神病院做進一步了解,而且據報導兩位小女生已經罹難了。

比照今天在中時電子報讀到的新聞,呂副總統說台灣的媒體實在是太恐怖了,簡直是無孔不入;想想若是同樣的綁架案發生在台灣,我想不只小女生的家人、親戚、朋友,恐怕連小女生就讀的學校,都會慘遭媒體無情的剝削;更別說是嫌疑犯恐怕早就未審先判罪連九族了,照片更可能從小到大通通會被翻出來了;我並不是刻意在挖苦台灣的媒體,只是從重大災難新聞中便可以看出兩地差異,台灣媒體不但SNG浮濫使用,對受難者家屬的二度傷害及鏡頭剝削,肥皂鏡頭一再重覆使用,災難事件一再透過動畫、演員模擬的方式一再上演,好像全台灣當周只有空難一件事一樣,讓人反感。

相較英國電視BBC的處理態度,前期著重警方的辦案進度,通常只有記者在辦案現場連線的畫面,警方的喊話也都成為各大媒體的頭條,即使是小女生的家人都鮮少有報導,有的只是街坊鄰居到教堂替小女孩獻花誌哀的畫面,一則全國的重大新聞可以在五分鐘內結束,接者播報國內或國際重大新聞;但是反觀報紙方面,最受歡迎的英國小報The Sun太陽報則是全面矮化嫌疑犯,不但有難嫌疑犯的前妻、朋友出面說明他的精神狀態外,更有人驚爆他媽媽是同性戀,這種無孔不入未審先判的報導方式,恐怕是全世界都會有的。

對英國而言,新聞就是真實的事件;相對於台灣的做法,似乎新聞除了真實之外,還要加上戲劇張力的表現,我想兩者之間最大的差異就在於台灣有五、六個二十四小時的新聞頻道,全天候撥放新聞的結果,不但窄化了新聞的內容,更矮化了觀眾的吸收能力,一再重複的新聞不但做的人辛苦,看的人也很累;相較於英國無線台BBC1與BBC2一天大概只有三節新聞,每節只有三十分鐘,連民營的電視台ITV一天也只有一節一小時的晚間新聞,相較之下,新聞內容也嚴謹了許多,不過還是會有太陽報之類的小報來滿足人類的好奇心。

每個國家都有其獨特的媒體文化與尺度,但是我想不論如何,新聞的本質就是【事實】,這個原則應該也是每個新聞工作者最基本的原則才是!

後記:上課討論時得知,西班牙的午間新聞曾撥放抗議者自焚的畫面,足足有三十秒而且沒有馬賽克與警告標語喔!果然,每個國家的尺度都不太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