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7 22:48:19394101027

搬屋,搬屋公司,搬琴-哈爾濱一醫院院長4年詐騙醫保基金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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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醫保人員醫保卡辦理虛假住院手續,4年間騙取醫保統籌基金500餘萬元,而這幕後的組織者竟然是醫院院長。8月20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阿繼醫院院長周自剛,被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犯合同詐騙罪終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50000元,阿繼醫院被判處罰金100萬元。

2007年至2011年7月,周自剛在擔任哈爾濱市阿城區阿繼醫院院長期間,代表阿繼醫院與哈爾濱市阿城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中心簽訂《哈爾濱市阿城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後,為獲取非法利益,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利用醫保人員醫保卡辦理虛假住院手續,采取開具“支票”(實為白條)形式抵交住院押金進行掛賬,並以辦理的虛假住院、出院手續申報到哈爾濱市阿城區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中心進行結算,騙取的醫保統籌基金被阿繼醫院占有。

經黑龍江中原司法會計鑒定:2007年至2011年7月,阿繼醫院虛假住院1301人次,共套取醫保資金500餘萬元。周自剛於2012年2月10日被公安機關在哈爾濱市阿城區衛生局抓獲。

一審法院以周自剛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宣判後,阿繼醫院和周自剛不服提出上訴。

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上訴人阿繼醫院及上訴人周自剛合同詐騙一案的事實、證據與一審相一致。對於上訴人及辯護人提出的無罪辯解和辯護意見,經查,本案的證人能夠證實阿繼醫院存在虛假住院的事實,上訴人周自剛亦曾供認該事實,司法會計鑒定結果又對阿繼醫院套取醫保資金的數額予以明確。本案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上訴人及辯護人對本案證據提出的異議缺乏依據,不予支持。

8月20日,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