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24 12:02:00野生綿羊

亦舒小說筆記2:夫妻之間

亦舒的另一篇長篇「假夢真淚」,大意是父親早逝與母親相依的女主角在母親過世後登了一篇訃聞在報紙上,沒想到一連串引出一些母親過去的朋友及親戚,漸漸揭開母親年輕時的愛恨情仇。這篇小說中令我印象深刻的反倒不是故事原本的主題「主角母親的故事」,而是穿插其中「女主角與丈夫的互動」。

女主角韶韶的丈夫小鄧相貌平凡,但是非常愛妻,什麼都替妻子著想,卻又不是那種叫人透不過氣的盯梢或放任式的暱愛,兩人打打鬧鬧,更似親人及朋友,無話不談,紓解不少韶韶的喪母之痛。母親故友蘇女士嫁與富商區永諒,生活好卻不快樂。以下節錄一小段內容:

在車上,小鄧問:「蘇女士為何怕區永諒?」
「她愛他,他不愛她。」
小鄧看韶韶:「你為什麼不怕我?」
「笑話,我幹嗎要怕你?」
「你不是老說你愛我?」
「別忘記你也愛我。」
「呵,這就扯平了。」
「當然,夫妻地位不平等,有什麼意思?」

然而,韶韶一步步揭開舊事,發現父親係遭人陷害身亡,氣憤的成天想找出兇手報復,心中充滿仇恨,在一次口角中傷害了小鄧,一直忍耐的小鄧也生氣的奪門而出要韶韶冷靜後才來找他。韶韶在小鄧離開後發現小鄧現在是她在世上唯一的親人,他不能失去這個難得的好丈夫,沒想到才一開門想去找小鄧就發現小鄧一直站在門外等她。以下再節錄故事接近尾聲時的一段:

一日,他約她在咖啡廳等。
他有事,遲到了十分鐘,趕到時,韶韶已經在等他,她坐在臨窗的位子上,鄧志能一眼便看到她,她卻不知道。
獨坐的她有一張呆木的臉,雙目茫然,沒有焦點。
鄧志能不由地停止腳步,注視妻子。
她並沒有忘記。也許這一生她都不會忘記那個創傷,在他面前願意掩飾,已算盡了很大的努力。
韶韶明顯瘦削了的臉眉眼角添了許多細紋,她自嘲老了十年。
十年是沒有,三年少不了,哀傷的心老得快。
鄧志能感喟,沒想到他與她真正要共患難。
他自正門入咖啡室。
韶韶見到他,馬上站起來迎接,一臉笑容,判若兩人。
鄧志能更加心痛,竟這樣遷就,何用把他也當外人看待呢?上次不該對她發話,使她警惕,真後悔。
她如常為他叫了喜愛的飲料、食品,絮絮地告訴他公司裡的人事變動,還有,今年冬裝的式樣。
「我不會再穿短裙,少女時代已經穿夠,除非穿了加薪,哈哈哈。」
鄧志能伸手過去握住她的手,「韶韶,你心中有話,大可對我講。」
「話?什麼話?」
「你知道,無論什麼話。」
「大嘴,我怕你嫌我碎嘴。」
「大嘴不怕碎嘴。」
那是他客氣,韶韶想,切莫當真,再要好的愛人同志也是個人,不要試驗他,考驗與比較都是最殘酷的事。
她說:「我沒有什麼重要的話要說。」
「以前我覺得你對生活充滿熱誠,牢騷特多,現在好似無所謂了。」
韶韶顧左右言他:「昨日我才罵了人,指著手下問他『你媽沒教你嗎』,火氣多大,動輒問候人家娘親。」
「做了上司才會知道,人的資質真的有聰明愚魯之分。」
「可不是。」
言語漸漸乏味。

這篇故事我並不特別喜歡,因為整篇故事結構就如一般小說,愛恨情仇糾葛複雜,情節並不太特別,但是我愛亦舒的地方就在於她對人物平日生活的細緻描述,主角們不是什麼大企業總裁或大英雄,故事仍然有看頭。前面節錄的兩段分別是位於小說第五張與第十章,剛好是文章中間與結尾。文章中段時韶韶與丈夫仍無話不說,結尾時卻漸漸有了隔閡。韶韶當然還愛丈夫,但是因為愛,怕失去,不敢再像之前一樣恣意發洩情緒,所以第一次節錄的那段話反倒變成一種諷刺,誰說夫妻相愛就不會怕呢?其實兩個人都沒錯,韶韶不該任性地對丈夫發脾氣,小鄧的確是不可多得的好人,但是好人也有爆發的一天,不能把小鄧當成免費垃圾桶,不過好人偶而一次的發作才嚇人。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該如何才能維持的恰到好處?真的是很難的課題。我老媽常常對我耳提面命不要對男朋友完全誠實,有所保留比較安全,但是我一直不能理解,兩個人維持關係為什麼需要靠隱瞞。老媽舉了個例子:我的外婆早年生活辛苦,因此現在生活雖然寬鬆,卻仍然常疑神疑鬼的懷疑子女親近她是貪圖財產,對於食物藥品及衣物等生活必須皆小心管理,甚至在房間裝上針孔攝影,並把房門加上四五道鎖,深怕有人想毒害她。老媽雖然是個孝順的女兒,卻也難免跟老爸抱怨外婆一些不合理的言行。某次老媽跟老爸吵架,老爸竟然說「你就是像你媽,不愧是你媽的女兒,這麼神經質」,老媽深覺受傷,並跟老爸說明他的話傷人,但是老爸在日後的吵架仍然忍不住這樣說,好像不論老媽怎麼努力,這種神經質還是會宿命的遺傳到她身上。老媽開始後悔跟老爸說外婆的事,覺得如果之前沒說,老爸也不會像現在這樣動不動就拿外婆壓她,想說她神經質大可不必提到外婆。老媽說,夫妻感情好時什麼都無所謂,一旦有口角,之前種種不堪都有可能成為對方攻擊的利器,反倒徒增自己傷心。倒不如少說一點,說了也無法改變現況的傷心事就塵封在自己心底,甚或找個不太熟、也不太來往的朋友發發牢騷。現在年輕人沉迷網路,喜歡交網友或許也是這種原因吧,因為大部分網友極可能一輩子都不會見上一面,互不認識因此沒有人情壓力,比較能大膽說出心中話,就算雙方都不是恐龍,一見面也容易見光死,因為互動後往往發覺對方和在網路上其實是不同的。

這樣一想,人類還真是有點可悲耶,往往常對自己真實的至親有所保留,卻對虛幻的網友無所不談(我沒有貶低網友的意思啦,本人自己也有若干貼心網友,從沒見過面卻什麼都能聊)。越在乎,越患得患失,越親密,越容易互相傷害。對網友說出傷心事,對方可能會加以安慰,但是親密的家人卻常會因為擔憂而囉唆,失了客觀。人有時只是想吐吐苦水,發洩一下,並不需要什麼建議,因此網友及私人部落格反成為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