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14 02:52:41稚氣〃老揚² ܤ°☺

吳若權–副刊文章

2006年10月19(星期四) 蘋果副刊 有一篇

吳若權–『分手之後才相愛』的文章


文章內容:

分手之後,還能不能做朋友?

關於這個問題,我的想法是:
「情人分手之後,最基本是不要成為仇人就好,
至於能不能當朋友,就要看雙方的緣分和造化。」畢竟,朋友有很多種。

有些戀人分手之後,還假借朋友的名義藕斷絲連,
繼續噓寒問暖搞曖昧、保持財務往來、甚至還有性關係,
不論對自己本身、分手的人、或未來新交往的情人,都存在負面的影響。



「只想聊聊同居感受」

本來,我認為兩個戀人分手之後,
不見面、也無須聯絡,若能默默關心對方,
給予祝福,彼此記住對方揮手時轉身離開剎那間優雅的姿態,
就是最美好的結局了;但是,最近世傑跟我分享的切身經驗,
讓我見識到了另一種可能:『分手之後才開始相愛。』

世傑和芳瑜原本是一對校園情侶,大三那年開始租屋同居後,為細故爭吵不斷,畢業前夕決定分手,各奔前程。五年之後,他們在網路交友頁面上發現對方資料,知道彼此都還單身,從幾封電子郵件開始往返聯絡,但彼此都沒有想要復合的動機,只想聊聊同居在一起那兩年的感受。

以這種模式交流半年多,直到芳瑜認識一位很不錯的網友,展開新的戀情,才告一段落。結束最後一次MSN的時候,他們互相感激彼此,以成熟的態度幫助對方了解自己。世傑說:『直到那一刻,我才發現自己真的曾經愛過!』



「相互體諒讓愛完整」

他們的經驗,讓我想起一部日本小說《錦繡》,
作者為日本文學巨擘宮本輝先生,描述夫妻離婚數年後,
在風景區的同一部纜車裡重逢。女方再婚之後帶著智能不足的孩子旅行,
竟然和依然保持單身的前夫巧遇,於是開始漫長的通信。
漸漸彼此理解、相互體諒。
他們並沒有想要讓婚姻破鏡重圓,卻因此而讓愛更完整。

分手之後才相愛,這是感情的一種很高境界。
並非為了舊情復燃,而是要撫平各自心中的感情缺憾。
此刻,我們才會明白,世界上有一種愛,
不是天荒地老的相守,而是天長地久的相知,
讓分手後的情人,嘴角還會出現祝福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