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02 01:04:23貓山先生

同居不同居

晚餐,你在餐桌上談起同居不同居的事。
大家眾說紛紜,有人同意,有人不以為然。

在目前這個社會裡,同居或試婚似乎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如果彼此已愛到骨頭裡決定結婚一起走完下半輩子,
最後卻在對方的習慣不好難以忍受之下含淚說再見,
那麼,這時會不會想,如果我早一點發現就好了?

「那天他看到浴室的垃圾桶時,突然問我『妳在玩疊疊樂嗎?』」妳說。

我和妳一樣,乍聽到時沒會意過來他的意思,直到妳繼續說,
妳的他用長刷將衛生紙壓到垃圾桶底時,妳才明白了他的意思。

「我不懂耶,為什麼要壓呢?如果滿了就表示要打包丟了啊。」妳說。

不過這一點,我和妳的他,想法是一致的,
因為我認為畫面不雅觀啊,垃圾應該要壓一下吧。
滿出來?很噁心啊。

原來同居生活的問題已經不是我以前認為的「牙膏都不從底部擠」、
「馬桶蓋掀或不掀」這種老問題了。
還有更多的「認知習慣不同」的問題。
沒有遇到就不會想到的問題。

同居顯然是開啟兩人交往的一種新模式,
可以認識對方再深一點。
不過一旦想到和對方住在一起,
放屁、挖鼻孔、抖腳、打呼如三餐般正常演出時,
就會有一股很強的感慨,原來我苦苦追尋夢魅以求的愛人,
在共同築起兩人小小甜蜜新世界之後,
說穿了也不過只是凡人一枚啊。

雖然如此,
但同居一下好像還是比較保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