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07 14:02:52二六零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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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從本質就一點也不相似。

是想念的,每個疲累不堪的清晨、每個行屍走肉的黃昏、每個掙扎煎熬的夜晚,直至深沉夢裡。現實幻想不斷交戰,選擇短痛回到現實。放大所有枝微末節,或理應或強迫,找出對於選擇離開最好的理由。

離開,只是形式。

比較一下離開不離開的差別吧。保持聯絡那些日子裡,鮮少見面,可以說幾乎沒有。每天是我主動打電話,從不是妳。電話內容永遠一成不變,問著妳在哪、晚點要幹嘛、要不要吃飯,而妳總也只叮嚀我記得吃飯。

我們的生活,沒有交集。

妳是個熱愛電影的人,而幾年前我已不再對電影存有夢想。而妳四處觀看各國影片,我卻只想靜靜一個人,像包場似的看著我的華語片。對,我不愛看電影,更習慣一個人不受拘束的坐在戲院最後一排。唯一喜歡,大概是拍片這個動作。

唯一相同的東西,都是天地差別。

一條板南線聯繫我們居住地方。只是,看似簡單直接的一條線,卻無比遙遠。突然下起大雨,我無法撐著傘接妳上下課;太過寒冷,我無法替妳送上一杯熱呼呼的飲料,也無法替妳披上外套……

妳若突然發生什麼事,我,什麼都幫不了。

過陣子,電影開拍,該是忙到昏天暗地的狀況。電影結束,回老家,是一個不太對外聯繫的狀態。再陣子,旅費要是充足,就這麼去西藏了。所以,我們有沒有MSN,似乎也都沒有差別。

說了這些,或許妳會覺得太過牽強。

不管聯絡不聯絡,朋友是個感覺,就是個妳知道她在,她就一直在的人。我在,一直都會在,只是不得不。

想念時候,想立刻聽見、看見妳;孤單時候,想找妳出來聊聊;難過時候,想妳靜靜陪著,那挫折阻礙,便會消失。是如此想,卻只是奢求。

還要多久時間才能用著朋友心態面對妳,我不知道。只是妳身邊有他,讓我很放心,並且可以祝福的暫時離開。妳是對的,從相遇到現在,所有妳的選擇都是正確的。

再一段時間,我會走過,笑著,回到妳面前。

註:以後,我會當作妳不來看我的新聞台。因為我對於紀錄,不想有太多考慮。要是擔心會影響到妳,就別來看。我真的很怕有時糟糕的自己會讓妳增添不必要的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