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30 09:56:45semi

生意不見得要找認識的人做,還是公事公辦比較好

最近家裡正在裝修,找的廠商是我當初推薦的,他也是我高中死黨 Janet 的老公。

當初,會推薦吳桑的原因,主要還是因為 Janet。相識多年,和她老公也算熟,所以家裡要裝修,自然會想找認識的人來做。原本以為會因為有交情而比較容易溝通,結果反而因為是認識的人,礙於情面而溝通不良。爸媽原先也不好意思多說,卻惹得自己一肚子氣;真的請吳桑按我們的要求修正,卻又聽到嫌我們是「奧客」的批評。

覺得很難過的是,現在連我跟 Janet 之間都有點怪怪的,為了幾十萬的工程,搞得大家十餘年的交情幾乎不歡而散,實在是不值得!

覺得以後應該聽大哥的話,直接找設計師來裝潢就好了,寧願多花一點錢,但是可以就事論事,而不是像現在這樣,講又怕傷情面,不講自己又覺得不舒服,唉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