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2-15 18:25:10女兵

令人遺憾的國軍福利中心【憤怒讀者的讀後感】

這是某位憤怒的軍人在讀完「令人遺憾的國軍福利中心」而發給本小官的電子郵件,內容摘轉如后:

我看完這篇文章後,有點小意見...
妳知不知道福利中心的小姐是從外面請來的?
So....這跟國軍有什麼很直接的關係?
還有..妳不覺得是妳錯在先嗎?
人家外面明明就說”請寄物”,妳還把皮包帶進去?
這有點做賊喊抓賊的感覺~
請妳不要隨便把大法官釋憲拿來引用!!
說的理直氣壯...
妳想想看....妳要是那位福利中心的小姐,妳會怎麼做?
妳暗示妳有當過兵?!不知妳在哪間軍校?!
告訴妳,我念軍情校~86年秋班!
在我看來,妳似乎”完全”不知道學長為何要”大地震”?!
國軍的進步,妳..確定妳有看到?
妳這樣以偏概全,對嗎?
請妳不要隨便汙辱國軍好嗎?

來,來,來,我想講個故事給大家聽:三重市大同北路某處民宅門前栓著條大狼狗,柱子上寫道:此狗會咬人,請小心。由於大同北路內巷道窄小,閃躲不易,路人甲經過大狼狗時,果真被咬了,向主人理論,主人理直氣壯的指著紙板宣稱他已盡了告知義務,路人甲自己不小心慘遭狗咬,不是他的責任。實際上,真的是這樣嗎?對於放任狼狗隨機取樣的咬人行為,狗主人需不需要負擔賠償責任?

「女兵日記」開台一年半以來,接到很多朋友的鼓勵,但受批評也不少,當然這是個民主開放的社會,非常感謝大家的指教,本小官開台的初衷,僅僅希望能提供對於女性從軍不瞭解的人以及想報效國家卻不清楚女官能做什麼或女性進入軍中將面臨什麼的女性同胞,一點點個人經驗,不管你們覺得內容很無聊或主觀,對不起,那都是個人十年來歡笑、血汗交織的生活,我不會強迫你來認同我,我更不能代表廣大而英勇的全體三軍將士來發言,我代表的只有我而已啊!

之前,也有人叫我不要再用女官的名義發言、也有十五歲的小妹妹叫我乾脆回家抱老公、也有人認為我是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女官應該發配邊疆等等,我一律相應不理,這次,對這篇郵件內容我依然採取同樣不理會的方式,唯一,閣下叫我不要「污辱國軍」,這句話就言重了,也是極大的誤會,我想,為了公平起見,本小官在此邀請閣下提出反證同時也歡迎閣下大力宣揚國軍是如何在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