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23 19:24:39歹命
戒色 (Part 1: 所謂的花瓶)
「牛排好吃嗎?」
「嗯,還可以。」我敷衍地答著。
基本上,我已經忘記眼前這個男人叫什麼名字了。畢竟,他還不至於重要到存在我的腦海中。
認識他,本身就是個錯誤。
這個男人是我們學校的籃球社社長。所謂的風雲人物大概就是指這種人吧!
我曾經看過他的球賽。不可否認地,在球場上的他的確帥氣逼人。但是經過幾次約會,我發現,他和其他與我約會的男人沒什麼兩樣。
帥歸帥,溫柔歸溫柔,體貼歸體貼,卻還是少了些什麼。
最讓我受不了的是,我都快聽得耳朵長繭的甜言蜜語,他卻還自得其樂。
現在的我只想快點把這頓飯吃完,讓他自我眼前消失。
「楚嫣。」
「嗯?」一聽到他的聲音,我就起雞皮疙瘩。
「當我女朋友吧!」
唉,看來想好好吃完一頓飯都不可能了。
「很抱歉。我想,我們不適合。」
拿起皮包,離開這間讓我倒盡胃口的餐廳。
不論和哪個男人約會,最終還是以這種方式收場。
~‧~‧~‧~‧~‧~‧~‧~‧~‧~‧~‧~‧~‧~‧~‧~‧~‧~‧~‧~‧~‧~
我,楚嫣,二十二歲,美術系四年級。
我對梵谷沒什麼好感,不明白他為什麼要割下他的左耳。畢卡索我不熟,但我知道他的情人有一脫拉庫。
讀美術系的原因絕對與熱愛藝術無關,我只是單純地認為這種科系一定比法律系、醫學系更好混。
沒錯,我就是花瓶!那又如何?
花瓶可不是隨便什麼人都能做的,畢竟並不是每個人都有「美貌」。
我不想假裝謙虛地說:「我算不上漂亮,頂多只能說是可愛。」
這種噁心巴拉的話我說不出口。
我的美麗絕不是用三、兩句話就可以輕易形容的。什麼傾國傾城、沉魚落雁、羞花閉月……都不適合我!
簡單來說就是,「男人看了想佔有我,女人看了想殺死我」。
我不是那種表裡不一的人。表面很妖艷,內心很純潔……那也太做作了吧!
如果我今天有一張天使臉孔,那我保證會謹守本分,做好一個賢妻良母。
不過,既然我媽生了一副蛇蠍美人的長相給我,我怎麼可以浪費?
放電、挑逗、勾引……所有能夠引起男人注意的事,我全部發揮得淋漓盡致。
再怎麼說,看見男人用那種愛慕的眼神看著我,是我生命中最快樂的事之一。
至於另外一件,當然就是讓每一個忌妒我的女人用那種足以殺死我的眼神殺我千千萬萬遍,卻還是拿我沒輒。
若是你的腦海裡現在出現「狐狸精」三個字,那麼請你快點將它清除。因為打死我,我都不會承認。
充其量,頂多只能稱我為「色女」。
男人喜歡看女人的美胸、長腿、翹臀。那麼為什麼女人不可以光明正大地欣賞路上的帥哥?
我只不過是在欣賞之餘,稍微拋個媚眼,他們就傾倒在我的石榴裙之下。
看見他們望著我發呆,那種所謂的「成就感」便在我心中蔓延。
當然,在「色」這方面,我要求男女平等。但絕不是什麼女權主義者。
老實說,我從來都不覺得女人應該自立自強,女人就應該躲在男人的背後當弱者。
所謂女強人,不過就是一個戴著堅強面具的弱女子。
難道她們不需要愛情,不喜歡戀愛,不害怕孤獨,不用男人的照顧?
不論偽裝的多獨立,最終還是渴望溫柔的擁抱,那些自以為是更顯得多餘,不是嗎?
我瞧不起那些假裝堅強,高喊女權萬歲的女性!表面上說著不在乎,其實她們比誰都更在乎男人的忽視。
花瓶以美貌吸引男人的注視,引起男人的佔有慾;女強人以超強的工作能力讓男人依靠她們、利用她們。
在某種方面來說,她們比我,這個所謂的花瓶,更可悲!
上帝拿男人的肋骨創造女人,很顯然地,女人的出現只是為了成為男人的附屬品。
我們的存在只是扮演依賴的角色,那麼何需假裝獨立?
話說回來,還有一種女人也讓我反感,那種縱容自己的男人花心的笨女人。
她們認為自己的愛很偉大,偉大得可以一次又一次原諒那些風流男人所犯得錯誤。
在原諒中,男人得到的不是教訓或是愧疚,而是免死金牌。他們明白自己的出軌罪不致死,所以有一次,便會有第二次,然後第三次……
外遇是一種慣性行為,尤其當自己的另一半選擇縱容。
至於縱容的那一方,總認為自己的原諒可以換得浪子的回頭,偏偏對方只會將她的付出踐踏在地。
那些笨女人將自己的愛情想得過度崇高,才試圖以此感化變了心的情人。
愛情還沒有偉大到這種程度!
你以為她們犧牲只因為愛得太深?
哼!她們不過想要證明那個男人最後一定會回到她們身邊。
千萬不要誤會我話裡的意思!出軌的男人雖壞,但就像他們自己所說的,罪不致死。
該死的是那些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蠢女人!她們的罪比劈腿的男人更重。
如果不是因為她們的縱容,男人怎會有摘野花的膽子?
身為一個「色女」,我似乎沒有批評花心男的權利。
花心不是一種罪過,但是請不要找良家婦女下手。這是我對花花公子的奉勸。
雖然我看不慣那些女人的愚蠢,不過,她們受傷並不是我所樂見的。
再怎麼說,她們的字典裡,沒有「Play」這個詞。
Player V.S. Player,才是愛情遊戲中的正確規則。
(To Be Continued…)
「嗯,還可以。」我敷衍地答著。
基本上,我已經忘記眼前這個男人叫什麼名字了。畢竟,他還不至於重要到存在我的腦海中。
認識他,本身就是個錯誤。
這個男人是我們學校的籃球社社長。所謂的風雲人物大概就是指這種人吧!
我曾經看過他的球賽。不可否認地,在球場上的他的確帥氣逼人。但是經過幾次約會,我發現,他和其他與我約會的男人沒什麼兩樣。
帥歸帥,溫柔歸溫柔,體貼歸體貼,卻還是少了些什麼。
最讓我受不了的是,我都快聽得耳朵長繭的甜言蜜語,他卻還自得其樂。
現在的我只想快點把這頓飯吃完,讓他自我眼前消失。
「楚嫣。」
「嗯?」一聽到他的聲音,我就起雞皮疙瘩。
「當我女朋友吧!」
唉,看來想好好吃完一頓飯都不可能了。
「很抱歉。我想,我們不適合。」
拿起皮包,離開這間讓我倒盡胃口的餐廳。
不論和哪個男人約會,最終還是以這種方式收場。
~‧~‧~‧~‧~‧~‧~‧~‧~‧~‧~‧~‧~‧~‧~‧~‧~‧~‧~‧~‧~‧~
我,楚嫣,二十二歲,美術系四年級。
我對梵谷沒什麼好感,不明白他為什麼要割下他的左耳。畢卡索我不熟,但我知道他的情人有一脫拉庫。
讀美術系的原因絕對與熱愛藝術無關,我只是單純地認為這種科系一定比法律系、醫學系更好混。
沒錯,我就是花瓶!那又如何?
花瓶可不是隨便什麼人都能做的,畢竟並不是每個人都有「美貌」。
我不想假裝謙虛地說:「我算不上漂亮,頂多只能說是可愛。」
這種噁心巴拉的話我說不出口。
我的美麗絕不是用三、兩句話就可以輕易形容的。什麼傾國傾城、沉魚落雁、羞花閉月……都不適合我!
簡單來說就是,「男人看了想佔有我,女人看了想殺死我」。
我不是那種表裡不一的人。表面很妖艷,內心很純潔……那也太做作了吧!
如果我今天有一張天使臉孔,那我保證會謹守本分,做好一個賢妻良母。
不過,既然我媽生了一副蛇蠍美人的長相給我,我怎麼可以浪費?
放電、挑逗、勾引……所有能夠引起男人注意的事,我全部發揮得淋漓盡致。
再怎麼說,看見男人用那種愛慕的眼神看著我,是我生命中最快樂的事之一。
至於另外一件,當然就是讓每一個忌妒我的女人用那種足以殺死我的眼神殺我千千萬萬遍,卻還是拿我沒輒。
若是你的腦海裡現在出現「狐狸精」三個字,那麼請你快點將它清除。因為打死我,我都不會承認。
充其量,頂多只能稱我為「色女」。
男人喜歡看女人的美胸、長腿、翹臀。那麼為什麼女人不可以光明正大地欣賞路上的帥哥?
我只不過是在欣賞之餘,稍微拋個媚眼,他們就傾倒在我的石榴裙之下。
看見他們望著我發呆,那種所謂的「成就感」便在我心中蔓延。
當然,在「色」這方面,我要求男女平等。但絕不是什麼女權主義者。
老實說,我從來都不覺得女人應該自立自強,女人就應該躲在男人的背後當弱者。
所謂女強人,不過就是一個戴著堅強面具的弱女子。
難道她們不需要愛情,不喜歡戀愛,不害怕孤獨,不用男人的照顧?
不論偽裝的多獨立,最終還是渴望溫柔的擁抱,那些自以為是更顯得多餘,不是嗎?
我瞧不起那些假裝堅強,高喊女權萬歲的女性!表面上說著不在乎,其實她們比誰都更在乎男人的忽視。
花瓶以美貌吸引男人的注視,引起男人的佔有慾;女強人以超強的工作能力讓男人依靠她們、利用她們。
在某種方面來說,她們比我,這個所謂的花瓶,更可悲!
上帝拿男人的肋骨創造女人,很顯然地,女人的出現只是為了成為男人的附屬品。
我們的存在只是扮演依賴的角色,那麼何需假裝獨立?
話說回來,還有一種女人也讓我反感,那種縱容自己的男人花心的笨女人。
她們認為自己的愛很偉大,偉大得可以一次又一次原諒那些風流男人所犯得錯誤。
在原諒中,男人得到的不是教訓或是愧疚,而是免死金牌。他們明白自己的出軌罪不致死,所以有一次,便會有第二次,然後第三次……
外遇是一種慣性行為,尤其當自己的另一半選擇縱容。
至於縱容的那一方,總認為自己的原諒可以換得浪子的回頭,偏偏對方只會將她的付出踐踏在地。
那些笨女人將自己的愛情想得過度崇高,才試圖以此感化變了心的情人。
愛情還沒有偉大到這種程度!
你以為她們犧牲只因為愛得太深?
哼!她們不過想要證明那個男人最後一定會回到她們身邊。
千萬不要誤會我話裡的意思!出軌的男人雖壞,但就像他們自己所說的,罪不致死。
該死的是那些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蠢女人!她們的罪比劈腿的男人更重。
如果不是因為她們的縱容,男人怎會有摘野花的膽子?
身為一個「色女」,我似乎沒有批評花心男的權利。
花心不是一種罪過,但是請不要找良家婦女下手。這是我對花花公子的奉勸。
雖然我看不慣那些女人的愚蠢,不過,她們受傷並不是我所樂見的。
再怎麼說,她們的字典裡,沒有「Play」這個詞。
Player V.S. Player,才是愛情遊戲中的正確規則。
(To Be Continued…)
總算有空可以開始看這系列了
你的筆法變了!用第一人稱而且很幽默...
一邊看一邊笑呢~
寫來寫去,逐漸發覺幽默比悲傷還難寫。 2007-10-07 18: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