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19 23:01:36徐磊瑄
【男女話題】愛到為對方而死,就是最崇高的愛?
當談戀愛的時候,很多女人都會問男人的一句話就是:「你有多愛我?」
「多愛我」有辦法量化嗎?百分之一百的愛,百分之兩百的愛,非常非常的愛,像山一樣高的愛,像海一樣深的愛?即便男人這麼說就能夠讓女人瞭解他們有多愛她們嗎?嗯……,好像也很籠統。那麼,為了妳放棄跟朋友出去喝酒打麻將,為了妳我戒酒戒菸,為了妳我努力工作賺錢,為了愛妳我心甘情願被妳奴役……,這樣夠愛妳了吧?嗯……,好像也還不夠。那,為妳而死呢?
為什麼女人喜歡問男人「你有多愛我」,怎麼不問自己到底有多愛自己的男人呢?我曾經問過男人愛不愛我,卻從不會問男人「你有多愛我」,我覺得這種問題其實很無聊。可悲的是大多數的女人往往太在乎自己,一定要確知自己是男人的唯一,是不可被取代的。當然,一個男人確實只能擁有一個女人,只單為一個女人負責,但難道這種事情一定要一而再、再而三的確認,而不是彼此都已經互相瞭解了嗎?一旦一個女人或一個男人真的在對方心裡變成無可取代就是真正的幸福嗎?
最近讀了一本香港作家深雪的小說《櫻桃街的禮物》,裡頭講的就是一個愛自己並且在乎自己的女主角。她渴求一份真情摯愛,要她的男人死心塌地的愛著她。那個故事大概是這樣子的:
女主角王乳有過幾段感情,但那些跟她在一起的男人大多是為了她的「肉體」,其中有個尚算愛她的男人跟她在一起,但她對他卻毫無感覺,兩人戀情最後無疾而終。有一天一位警察打電話至她上班的公司,告訴她有位覺士道三號公寓的男子辛達維墜樓身亡,死者在遺書上提及王乳的名字、住所跟辦公室地址。這名叫做辛達維的死者是個三十三歲已離婚,育有一名九歲女兒,以教鋼琴為業的中國籍男子。王乳詫異,這名男子她並不認識,但男子的遺書上居然提及她,而且還表示是為了愛她而死。自此之後,王乳便義務的擔任起「保姆」的責任照顧辛達維所留下來的九歲女兒辛櫻。她時常閱讀辛達維所留下來的日記,日記裡記述他有多愛她,她心滿意足,因為有個陌生的男人竟然為了愛她而自殺,她被這種虛榮的感覺緊緊的箍住,認為天底下有再多男人愛她也比不上辛達維這種願意為她而死的至高無上的愛。就這樣,王乳開始沈溺在這種幻想式的愛情裡,她愛上自以為是為自己殉情的辛達維,事實上根本就是自己跟自己談戀愛。
辛達維為她犧牲最寶貴的性命,因而顯示出她的重要性、她在他心裡是獨一無二的。當王乳這樣想的時候,絕對不可能臆度到,其實她只是辛達維臨死前所「挑選」的保姆人選,他真正殉情的對象其實另有其人……
女主角就是一位很典型「愛自己」多一點的女人,她必需用男人對她愛的深度來肯定自己並確認自己的存在。
常常在電視裡看到情侶雙雙殉情或者單獨為對方自殺而死的社會新聞,每當看到這種新聞我便感慨萬千,難道愛的心跡就只能用「死」來證明嗎?這世上除了愛情之外難道就沒有值得留戀的人或事情嗎?我個人認為以「愛情」來衡量自己的存在跟重要性的人,格局未免太過狹小。若以死來證明自己的愛情,那更是愚蠢到不行的事。失去生命,還能憑藉什麼去實踐或完成自己想做的事情呢?動不動就想死的人,那也未免太沒有「愛人」的能力;受挫力更是脆弱到不行。
真正的愛情,是自己心甘情願付出卻不奢求回報,只問自己付出或做了多少,而不是計較自己付出之後一定要得到相同的回饋。如果只是一昧的計較回饋,這不等同於是有條件的愛嗎?愛上一個人,能得到對方的回饋是件很幸福的事,但如果沒有,問題並不在你身上,只歎雙方並沒有建立在同一對等的頻率上,你可以選擇繼續等待,或者放棄,也可以當是老天在情感這條上磨練你,但千萬別試圖以死做要脅,或傻傻的想改變對方,做些自認為對方一定會動容的傻事。如果是在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我想彼此都能瞭解如何愛人與被愛。愛是包容並且相互瞭解,而不是到了走不下去的地步卻還互相勉強,或偏激行事以自毀或報復。
所以,就別再問男人:「你有多愛我」了,更別傻的認為為對方而死就是無可比擬至高無上的愛。愛情之外,我們該做的事情太多,就讓我們的生命去做更多有意義的事情、幫助或影響其他人,才不枉我們來到世上可能肩負的責任跟使命。
「多愛我」有辦法量化嗎?百分之一百的愛,百分之兩百的愛,非常非常的愛,像山一樣高的愛,像海一樣深的愛?即便男人這麼說就能夠讓女人瞭解他們有多愛她們嗎?嗯……,好像也很籠統。那麼,為了妳放棄跟朋友出去喝酒打麻將,為了妳我戒酒戒菸,為了妳我努力工作賺錢,為了愛妳我心甘情願被妳奴役……,這樣夠愛妳了吧?嗯……,好像也還不夠。那,為妳而死呢?
為什麼女人喜歡問男人「你有多愛我」,怎麼不問自己到底有多愛自己的男人呢?我曾經問過男人愛不愛我,卻從不會問男人「你有多愛我」,我覺得這種問題其實很無聊。可悲的是大多數的女人往往太在乎自己,一定要確知自己是男人的唯一,是不可被取代的。當然,一個男人確實只能擁有一個女人,只單為一個女人負責,但難道這種事情一定要一而再、再而三的確認,而不是彼此都已經互相瞭解了嗎?一旦一個女人或一個男人真的在對方心裡變成無可取代就是真正的幸福嗎?
最近讀了一本香港作家深雪的小說《櫻桃街的禮物》,裡頭講的就是一個愛自己並且在乎自己的女主角。她渴求一份真情摯愛,要她的男人死心塌地的愛著她。那個故事大概是這樣子的:
女主角王乳有過幾段感情,但那些跟她在一起的男人大多是為了她的「肉體」,其中有個尚算愛她的男人跟她在一起,但她對他卻毫無感覺,兩人戀情最後無疾而終。有一天一位警察打電話至她上班的公司,告訴她有位覺士道三號公寓的男子辛達維墜樓身亡,死者在遺書上提及王乳的名字、住所跟辦公室地址。這名叫做辛達維的死者是個三十三歲已離婚,育有一名九歲女兒,以教鋼琴為業的中國籍男子。王乳詫異,這名男子她並不認識,但男子的遺書上居然提及她,而且還表示是為了愛她而死。自此之後,王乳便義務的擔任起「保姆」的責任照顧辛達維所留下來的九歲女兒辛櫻。她時常閱讀辛達維所留下來的日記,日記裡記述他有多愛她,她心滿意足,因為有個陌生的男人竟然為了愛她而自殺,她被這種虛榮的感覺緊緊的箍住,認為天底下有再多男人愛她也比不上辛達維這種願意為她而死的至高無上的愛。就這樣,王乳開始沈溺在這種幻想式的愛情裡,她愛上自以為是為自己殉情的辛達維,事實上根本就是自己跟自己談戀愛。
辛達維為她犧牲最寶貴的性命,因而顯示出她的重要性、她在他心裡是獨一無二的。當王乳這樣想的時候,絕對不可能臆度到,其實她只是辛達維臨死前所「挑選」的保姆人選,他真正殉情的對象其實另有其人……
女主角就是一位很典型「愛自己」多一點的女人,她必需用男人對她愛的深度來肯定自己並確認自己的存在。
常常在電視裡看到情侶雙雙殉情或者單獨為對方自殺而死的社會新聞,每當看到這種新聞我便感慨萬千,難道愛的心跡就只能用「死」來證明嗎?這世上除了愛情之外難道就沒有值得留戀的人或事情嗎?我個人認為以「愛情」來衡量自己的存在跟重要性的人,格局未免太過狹小。若以死來證明自己的愛情,那更是愚蠢到不行的事。失去生命,還能憑藉什麼去實踐或完成自己想做的事情呢?動不動就想死的人,那也未免太沒有「愛人」的能力;受挫力更是脆弱到不行。
真正的愛情,是自己心甘情願付出卻不奢求回報,只問自己付出或做了多少,而不是計較自己付出之後一定要得到相同的回饋。如果只是一昧的計較回饋,這不等同於是有條件的愛嗎?愛上一個人,能得到對方的回饋是件很幸福的事,但如果沒有,問題並不在你身上,只歎雙方並沒有建立在同一對等的頻率上,你可以選擇繼續等待,或者放棄,也可以當是老天在情感這條上磨練你,但千萬別試圖以死做要脅,或傻傻的想改變對方,做些自認為對方一定會動容的傻事。如果是在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我想彼此都能瞭解如何愛人與被愛。愛是包容並且相互瞭解,而不是到了走不下去的地步卻還互相勉強,或偏激行事以自毀或報復。
所以,就別再問男人:「你有多愛我」了,更別傻的認為為對方而死就是無可比擬至高無上的愛。愛情之外,我們該做的事情太多,就讓我們的生命去做更多有意義的事情、幫助或影響其他人,才不枉我們來到世上可能肩負的責任跟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