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04 14:26:40徐磊瑄

小說《來不及,說我愛你》─(2)

2.
  這星期天正好沒什麼報告或畫圖的作業要趕,我起了個大早,這時佳寧跟淑鈞都還在房裡頭睡覺。換了衣服梳洗好後,我揹上揹包騎著機車來到火車站前,把車停好後隨便買了個三明治跟豆漿就走進車站內,買好電車車票我進了月台候車,打算去我從前常與士英弄潮的海邊散散心。或許有人會問,去那做什麼?還能做什麼呢,當然是悼念失去的愛情囉。
  火車進站後我走進車廂內找了個位置坐下來,幾分鐘後車子離開了月台。約莫一個多小時的車程到達目的地,走出車站就可以看到昔日嬉戲的海邊就在正前方,我步行在那條通往海的羊腸小徑,緩緩前進。
  終於,我走到了海的邊緣。脫下腳底的鞋子,我拎著鞋斥腳走在淺灘上。這時海浪輕輕拍襲著腳底的細沙,淺淺的海水裡我仍可清晰看見小石子、貝殼與一些蟹魚類的小生物。抬頭望天,天與海正連成一片,但仍可明顯分出天海之間那截然不同的藍色調。
  這清涼又舒服的海風與景致絕對是令人心曠神怡、心神嚮往的,可是對我而言,這卻是一個充滿了傷心回憶的地方。依稀記得第一次與士英來這裡弄潮的時候,他頑皮的用手掬起一捧又一捧的水潑濕我的衣服,便一股勁兒的圈住了我,整個遁入了海水裡。我努力的掙扎著,愈是掙扎他愈使勁的抱住我不放,沒多久衣服全濕透了!這時,他用深情的眸子看住我,然後唇與唇相近。我可以明顯感受到他溫熱的氣息掀起我心底深處的想望,所以心中的小鹿像撞山一樣攔不住了,那一頭頭的鹿兒簡直撞得我七暈八素的。那時,下意識的躲著他,但他用手捧住我的臉,不教我有任何機會能逃離他的手掌心。接著,就是那深切溫濕的熱吻了。我,當然淪陷了,而且是陷到十八層地獄都甘心的那一種。
  這原本就是個浪漫的回憶,但我不懂的是,明明就像電影膠片播放出的美麗畫面,怎麼此刻卻成了扎人傷心的往事呢?人,為什麼愈是傷心就愈要往惹自己難過的地方去呢?在海水裡走著走著,我終於懂了,那是因為還有眷戀,還有不捨,還愛著那個負了我而我卻深愛的男子。
  就這樣,回憶在我腦海裡燃燒,我馱著那一頭滾燙的記憶呆呆愣愣的走在海水裡。不遠處,一個高瘦的男孩正走了過來,我眼角的餘光看到了他,但此刻的我對任何男孩子都是不屑一顧的。
  那男孩正拿著單眼像機,記錄著他眼裡的藍天海洋,而我卻絲毫不知道,那與我擦肩而過、錯身離去的人正是張子謙。
  傍晚的腳步就要離去,時間已近晚上七點鐘。所有在海邊戲水的人潮已漸漸減少了。向天邊的晚霞瞥了最後一眼,我揹起揹包緩緩的離開了淺灘。由於時間已晚,公車班次的間隔似乎拉長,所以我向路邊的商家問路,然後就徒步往市區的方向慢慢的走去。
  就在前往市區的途中,忽下起了小雨,狼狽的我身上沒有雨具,因此就只能在細雨之中快步小跑著。驟然間,一個不明硬物劃過了我穿涼鞋的腳踝,低頭一看,一道鮮血正快速的從傷口處滲流了出來!雨水跟血水,此時正盤據著我的踝處,開始感到一股隱隱的剌痛,愈來愈明顯。
  就這麼跛著走到飯店,呼了口氣感謝老天讓我安全的抵達了市區。看看手錶,已經走了一個半小時的路了,這時我疲累的走進小飯店裡,打算訂房休息,這天殺的倒楣讓我無力抵擋,心想等明天天亮雨也停了,再回台中去吧。
  當我正要掏出皮夾拿出證件給櫃台小姐辦理訂房時,赫然發現皮夾不在我身上。
  「糟了,我皮夾不見了!錢跟證件全丟了。」我著急,不知所措。
  「小姐,要不要替您找找,還是您要報警?」那小姐問我。
  我想了一下,然後說:
  「不用了!」說完我頹然的走出飯店。心想,反正那皮夾是士英送的,都已經分手了,留著它也是徒增傷心。其實重要的是裡面的證件,其他的照片啊,啦哩啦雜的會員卡或現金什麼的我倒是不怎麼在意了。
  「就在飯店門口等等吧,說不定會有好心人撿到皮夾,打手機給我。」我嘴裡喃喃的唸著,畢竟沒了現金或信用卡,還是沒有辦法訂房過夜或買車票坐車。
  第一次在異地掉了錢包,還要這樣頂著一場小雨露宿街頭,而且餓得連晚飯都沒得吃,心裡便起了一陣焦慮不安的感覺。這時,我望向周遭的環境,由於已經入夜,所以便暗黑了下來。我感覺那一團又一團的黑黯好像鬼魅似的正朝著我的方向聚攏而來,愈想心裡愈發毛,也就愈緊緊的抱住我自己的身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