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20 02:10:11釋然

很多年前的一個噩夢

20060723 (日)

睡夢中感到很大壓力, 好像老在和一些事一些人糾纏著, 好不容易, 才從那個夢中掙札醒來.

張開眼睛那刻, 心情仍覺憤憤難平, 很清楚記得夢裡所有內容.

因何激動至此? 夢境又回到我的中學時代, 一間校風甚嚴的女子中學.

話說我們每個星期都有默書, 都是剛教過的課文, 沒有難度, 只是有些同學平時顧玩, 沒有好好的溫習, 臨急臨亡才匆匆翻書, 死記硬背, 甚至不惜因此冒險作弊.

那時我們每人都需自備原稿紙, 四百格的那種. 搞小動作的同學預先在紙上抄下數字, 以提示默寫內容.

後來給校方發現了, 原稿紙改由老師統一發放, 上面蓋有藍色墨水校印 (當然預先從我們這邊徵收了的), 並嚴厲規定開卷前不準在紙上寫上任何字, 否則一律以作弊論.

出於心安理得, 我也沒有把告誡放在心中. 我從筆袋挑了其中一枝原珠筆後, 便順手翻轉了原稿紙, 在背面劃上幾筆. 我只是想試試那筆是否出色罷了.

唉, 事出突然. 我劃第一筆沒出色, 想再劃第二筆時, 就這樣給逮個正著了. 理由就是我犯下了上述規條, 當值老師沒給我任何解釋的機會, 就用紅筆在我的紙上寫上大大的 -10, 以警效尤.

抓犯也要看動機吧, 難道我這樣就被當成是作弊的常犯同謀了嗎? 數十雙眼睛向我好奇的望過來, 還附帶幾聲驚嘆, 剎那我感到異常焦灼. 老師那邊, 臉上卻顯露著幸災樂禍的表情, 意即「我終於逮著你了.」

我慌忙的解釋著, 好想澄清我不是他們心目中所想的壞份子, 這徹頭徹尾根本是一場誤會!

可惜我忘了,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 老師才剛抓著我, 不分青白皂白訓斥了一頓, 是在四十多個學生面前, 此刻又怎會輕易下台?

完全失惜的我便跟老師吵了起來, 我愈來愈激動, 她也愈罵愈兇. 我的忍耐已經到了極限, 我站了起來, 把紙筆擱到一邊, 衝著她說: 「我不默了!」

「你為甚麼那麼大聲說話? 為甚麼你那麼沒有禮貌?!」

「我-大-聲-不-代-表-我-沒-禮-貌!」

說完我便馬上衝出了課室, 頭也不回地.

夢境告一段落, 我終於從這個不愉快的環境中逃出來了. 札醒的時候, 我的胸口還在激動地起伏著.

我躺在床上, 力使自己冷靜. 其實都是五, 六年前的事了, 為何自己還那麼在意? 因為原來我亦很討厭那些不好好讀書的同學, 我不可以眼看著自己的努力被如此輕易抹殺掉, 更不能容忍就此作了代罪羔羊.

我是一個好學生, 可是我卻是第一個被逮著的學生.

既然是五, 六年前的事了, 今天我也能夠比較客觀地去分析整件事. 累積了這幾年的做人經驗, 如果這件事從來一次, 我想我是絕對不會在課堂上正面地和老師發生衝突, 皆因每個人都要面子, 特別是老師, 其實我應該要尊重她, 有甚麼爭執留待課後私底下再說. 即使她堅持要扣我分, 我也會盡力跟她解釋當時的情況, 只因不想留給她一個壞印象, 分數反倒是其次. 況且前面有明言在先, 理虧的始終是我自己.

雖然今後都不會有這種默書了, 可是人生的考試卻是不斷的. 在許多公開場合的考試, 例如公職試, 規定很嚴, 包括: 不能在開始考試前翻閱試卷, 不能和其他考生對話, 不能開手機...等, 否則考試委員會有權取消違規考生的資格. 這種事情, 即使上訴, 也絕不可能有駁回的機會啊.

我開始逐漸明白了很多事情, 不再停留在自己那邊的天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