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30 20:47:45釋然

邊個叫你樣衰

我是一個只有耐力, 而沒有耐性的人, 先別說依家的連續劇如何教壞人, 我就是沒有那股狠勁把它追看完.

我覺得生活底下早已充滿層層慌言與欺騙, 虛構的東西不能吸引我. 我獨愛看真實的紀錄片.

除非有特別節目, 我真的很偶爾, 很偶爾才打開電視機.

一些訪談節目也相當不錯, 同事推薦我看 ’20/20’ 和 ’六十分鐘時事雜誌’. 這兩個都是在美國當地家傳戶曉的, 相當受歡迎的節目.

由於我晚上要上課, 我也不是每集都有得看. 看過以後我們都會在翌日上班時, 互相交流一下感想.

昨晚說到兩名年方十二歲的小男孩被控一級謀殺. 事發經過是這樣的: 兩個十二歲的男仔 (名字當然忘記了), 他們是很要好的朋友, 一天相約到另一男孩的家中找他出去玩. 該名男童有自閉傾向, 不過其母親見有人肯同他玩, 也就答應了. 也自此, 該男童一去不返...

到他被發現倒鎆樹林的時候, 已身中34刀和18拳死去. 何解手段如此兇殘? 何以捨得對手無博雞的弱者下手? 不可解釋, 不可原諒的是, 原先那兩個男孩安然無恙歸家, 但身上卻有死者的血漬, 沒法逃得脫的罪名.

值得爭議的是, 他倆將被以成年人身份被起訴, 這也是問題的關卡所在. 少年犯就應該以少年犯的方式審判, 只是他們的罪過無法被寬恕和不被同情而已. 成人犯和少年犯的判處當然不同, 有著天淵之別! 前者要判35年監, 到出嶽那時已經老了, 什麼大好前途都沒有了; 後者則被關起來, 關到十八歲就自由釋放.

訪問者問及兩人的感受, 兩者都不約而同地否認自己的過失. 其中較年長的一個更矣口說: ’任何人做出這樣殘忍的事都可以以成年人身份被審, 但事實上我是無辜的, 事情根本不是我做的.’ 如果事情真的與他無關, 聽來也非常冤枉.

其實兩個平時都是別人眼中的乖孩子, 毫無暴力傾向的痕跡, 亦不曾沉迷過暴力電影或漫畫的渲染. 總的來說, 還是沒有’殺人動機.’ 較年幼的一個仍相當稚嫩, 在訪談過程中, 他的稚氣, 他的無知, 完全表露無遺. 例如, 主持人問他: ’說說你認為自己是個怎樣的人? 是否sociable?’ 小男孩一臉茫然, 反問: ’sociable? what is sociable?’ 他甚至不知什麼是高等法院, 甚麼是嚴重罪行.

這會否變成一單懸案? 我不知道, 報導只是提到這裏, 留下的讓人自己思考.

殺人係咪一定要有動機? 這明顯不是一單誤殺案件. 誤殺不會行刺對方34刀使之斃命, 也不會打人10幾拳.

人們都難免有先入為主的觀念, 我不例外. 我倒是覺得那較年長的一個並非無辜, 皆因他的態度帶點挑逗, 難離頑皮本性. 活像我小弟一樣, 就係因為佢個曳樣, 有事無事, 有錯無錯, 總之我都賴哂佢架喇.

我最討厭人家態度輕浮, 是你個衰樣叫人地睇死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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