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27 19:38:17S

《文》

不寫別人看得懂的文章,或許是一種惡習吧。但也因此,保存了自在的完整。寫東西,基本上不為了誰,只是取悅自己的方式。或者,那是一種釣魚的心態,如果能被理解就很好,如果不能也無妨,沒有目的的美好。活在文字之後仍舊很模糊。更重要的是氛圍吧。當靜靜寫下歷史,或從片段字句中,汲取回憶的畫片,似乎言語並不是最重要的傳遞媒介。或許,就是懶惰吧,話還沒講清楚前,意思已到了,何必多說呢?既然也不是為了和誰溝通。溝通是件很精緻的工作,認真起來還真的很累人。吸收字面的意思,理解背後的感受,觀察語流及舉止,話題和文本。如果真要解釋到滿足,講話累死人。講不完整,害死人。讓人自己想倒省點事。雖然完全是不負責任的態度。總有一點,不懂就拉倒吧的任性。關懷體解本來就不是自然的行為,一旦成為一種習慣,便終生無法擺脫,實在是很危險,多少人就這樣殺死了自己。眼睜睜,活生生地,殺死了自己。
抱著極大的耐心才能做的事,是寫作;抱著不可測的未知,是溝通。
安靜的喧囂,臨場的敏銳,那真的會讓人精疲力竭。

也許有一天,該改改這種惡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