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29 01:08:04徐童學

真的假的

◎結束時間:2008/05/24
◎獎品:如下
◎活動辦法:即日起,凡持有97年3-6月份發票25張以上者,即可兌換采妍彩妝精品。
◎兌換方法:將【97年3-6月份發票+回郵】及【活動兌換券】郵寄台北市文山區萬美街一段55號3樓伊甸基金會 通路組收。

兌換內容簡述:
捐贈25張---您可獲得眼影/唇蜜/指甲油(3選一)
捐贈100張---您可獲得彩妝組(1件)
捐贈200張---您可獲得超值彩妝組合(共3件)

P.S若您是捐贈25張發票兌換彩妝單品者,請附回郵25元;若您捐贈百張發票以上,請附回郵40元,感謝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