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23 19:54:08schneider
【Dogville的隨筆】
把BBS文章東拼西湊起來的。
1.
道成肉身
我不太清楚這個詞用的對不對(應該誤用了),
不過即使Grace 一開始宛如耶穌降臨人世般翩然,
到最後「道」的急轉直下,證道方式也跟著改變。
我也喘了口氣、終於看不到破浪而出或在黑暗中漫舞的女耶穌
終於看到來自人類本身的救贖
. .
(浮士德:女性是救贖。不過女性並不是神 -_- )
2.
Legitimation,
最後處理的課題。
其一是,在不斷的辯證中,尋求意義的合法。
我們可以把Grace和老爸的對話,當成是Job 和耶和華的辯論嗎?
其二是,爸爸將實際的執法權,移交到Grace 的手上。
只有經過這兩個手續,Grace 才能,既是被害者,且是立法者,又是執法者。
對於狗村的懲罰,才能成為正當。
人是上帝嗎?不是吧。
起初Grace 自比是上帝,替上帝行義;
但人豈能知上帝的義?不過是Grace 的傲慢罷了。
馮提爾最後認為,人的罪衍,還是當回歸給人類自己來解決。
3.
Dear xxxxxx,
如果我沒有誤會學長的意思的話....
我倒認為世間應該存有比「治療師--個案」倫理更高的東西,如果用
俗爛的稱呼,或可稱為「上帝的律法」(Dasein學長的話,會稱之為
自然律吧?)。Yalom 在診療台上的謊言,那個老醫師的故事一直讓
我迷惑不已:Yalom 想告訴我們什麼?醫病的倫理關係似乎是人類自
己畫出來的界限,圈子裡面的人不越界就相安無事;但是似乎有些東
西是超脫這個界限的,甚至是界限無法限制住的。我們倒底該讓個案
成為「健康的人」?還是協助他成為「人」?我實在很迷惑。
的復仇呢?例如翁大銘的王子復仇記?或者是,努力爬到權力中樞,
運用行政資源,將當年他的仇人一個個派國稅局天天查稅,調查局天
天跟監,天天竊聽電話,最後投之入獄,判他二三十年監禁?這種復
仇呢?我們站的立場又是在哪裡?要不要去跟對象說?難道這種智慧
的復仇方式就比訴諸物理性的復仇來的高級嗎?難道我們遵不遵守
Tarasoff principles 的標準僅在於物理性與非物理性的攻擊的差異
?這種犬儒的標準讓我覺得相當可笑....
話說回來,「復仇」總是令人聯想到暴力血腥;但是如果是白領階級
的復仇呢?例如翁大銘的王子復仇記?或者是,努力爬到權力中樞,
運用行政資源,將當年他的仇人一個個派國稅局天天查稅,調查局天
天跟監,天天竊聽電話,最後投之入獄,判他二三十年監禁?這種復
仇呢?我們站的立場又是在哪裡?要不要去跟對象說?難道這種智慧
的復仇方式就比訴諸物理性的復仇來的高級嗎?難道我們遵不遵守
Tarasoff principles 的標準僅在於物理性與非物理性的攻擊的差異
?這種犬儒的標準讓我覺得相當可笑....
4.
□自然律-不分民族、國家、和時代,對任何人都有效的法律。
□自然是什麼?
-> 人類的原始道德感。 (Protagorus)
-> 人類的天性、人性、衝動性。
-> 必須對現實進行批判,直到人造世界徹底的改造為止。 (Alcidamas)
-> 極端的唯我論,聰明人不應當讓自己被法律引向歧途,
他只應當隨自己本性的衝動而行動。 (Thrasymachus)
-> 強權即公理。
<=> 個人的確應當從神的權威裡解放出來,但無論是原始道德感,
天性,人性,衝動性,終究缺乏客觀的評價標準。感覺,就人
而言,仍是感覺的奴隸,是自然裡的必然性,是被動體,而非
主體;必須藉由獨立思考才能解放個人的感情;因此人的主體
性在於理性而非感性。 (Socrates)
-> and then, begins Plato and Aristotle.......
1.
道成肉身
我不太清楚這個詞用的對不對(應該誤用了),
不過即使Grace 一開始宛如耶穌降臨人世般翩然,
到最後「道」的急轉直下,證道方式也跟著改變。
我也喘了口氣、終於看不到破浪而出或在黑暗中漫舞的女耶穌
終於看到來自人類本身的救贖
. .
(浮士德:女性是救贖。不過女性並不是神 -_- )
2.
Legitimation,
最後處理的課題。
其一是,在不斷的辯證中,尋求意義的合法。
我們可以把Grace和老爸的對話,當成是Job 和耶和華的辯論嗎?
其二是,爸爸將實際的執法權,移交到Grace 的手上。
只有經過這兩個手續,Grace 才能,既是被害者,且是立法者,又是執法者。
對於狗村的懲罰,才能成為正當。
人是上帝嗎?不是吧。
起初Grace 自比是上帝,替上帝行義;
但人豈能知上帝的義?不過是Grace 的傲慢罷了。
馮提爾最後認為,人的罪衍,還是當回歸給人類自己來解決。
3.
Dear xxxxxx,
如果我沒有誤會學長的意思的話....
我倒認為世間應該存有比「治療師--個案」倫理更高的東西,如果用
俗爛的稱呼,或可稱為「上帝的律法」(Dasein學長的話,會稱之為
自然律吧?)。Yalom 在診療台上的謊言,那個老醫師的故事一直讓
我迷惑不已:Yalom 想告訴我們什麼?醫病的倫理關係似乎是人類自
己畫出來的界限,圈子裡面的人不越界就相安無事;但是似乎有些東
西是超脫這個界限的,甚至是界限無法限制住的。我們倒底該讓個案
成為「健康的人」?還是協助他成為「人」?我實在很迷惑。
的復仇呢?例如翁大銘的王子復仇記?或者是,努力爬到權力中樞,
運用行政資源,將當年他的仇人一個個派國稅局天天查稅,調查局天
天跟監,天天竊聽電話,最後投之入獄,判他二三十年監禁?這種復
仇呢?我們站的立場又是在哪裡?要不要去跟對象說?難道這種智慧
的復仇方式就比訴諸物理性的復仇來的高級嗎?難道我們遵不遵守
Tarasoff principles 的標準僅在於物理性與非物理性的攻擊的差異
?這種犬儒的標準讓我覺得相當可笑....
話說回來,「復仇」總是令人聯想到暴力血腥;但是如果是白領階級
的復仇呢?例如翁大銘的王子復仇記?或者是,努力爬到權力中樞,
運用行政資源,將當年他的仇人一個個派國稅局天天查稅,調查局天
天跟監,天天竊聽電話,最後投之入獄,判他二三十年監禁?這種復
仇呢?我們站的立場又是在哪裡?要不要去跟對象說?難道這種智慧
的復仇方式就比訴諸物理性的復仇來的高級嗎?難道我們遵不遵守
Tarasoff principles 的標準僅在於物理性與非物理性的攻擊的差異
?這種犬儒的標準讓我覺得相當可笑....
4.
□自然律-不分民族、國家、和時代,對任何人都有效的法律。
□自然是什麼?
-> 人類的原始道德感。 (Protagorus)
-> 人類的天性、人性、衝動性。
-> 必須對現實進行批判,直到人造世界徹底的改造為止。 (Alcidamas)
-> 極端的唯我論,聰明人不應當讓自己被法律引向歧途,
他只應當隨自己本性的衝動而行動。 (Thrasymachus)
-> 強權即公理。
<=> 個人的確應當從神的權威裡解放出來,但無論是原始道德感,
天性,人性,衝動性,終究缺乏客觀的評價標準。感覺,就人
而言,仍是感覺的奴隸,是自然裡的必然性,是被動體,而非
主體;必須藉由獨立思考才能解放個人的感情;因此人的主體
性在於理性而非感性。 (Socrates)
-> and then, begins Plato and Aristo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