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28 21:18:41沉默的羊
MY UK -- preparation**VISA**
擴充或高等教育課程
擴充或高等教育機構的12個月(學年)或以上課程(例如:英國認可的博士、碩士學位、大學學位或同等學歷、基礎課程、高等教育資格文憑、高等教育資格證書、國家資格證書、國家職業證書、資格文憑及電腦課程等
*公立或私立機構
標準學年:
課程結束時間+31 October 或
非標準學年:
課程結束時間+4個月(至月底)
注意:某些研究所課程有最短及最長修業期間。效期給與最短修業期間。
無英國文憑課程
從課程或學年開始,效期給與12個月+2個月(至月底)
擴充或高等教育機構的12個月(學年)或以上課程(例如:英國認可的博士、碩士學位、大學學位或同等學歷、基礎課程、高等教育資格文憑、高等教育資格證書、國家資格證書、國家職業證書、資格文憑及電腦課程等
*公立或私立機構
標準學年:
課程結束時間+31 October 或
非標準學年:
課程結束時間+4個月(至月底)
注意:某些研究所課程有最短及最長修業期間。效期給與最短修業期間。
無英國文憑課程
從課程或學年開始,效期給與12個月+2個月(至月底)
專業資格課程
專業資格課程(例如:銀行業務或會計學):課程為12個月或以下
效期給與12個月+2個月(至月底)
專業資格課程,如上:課程12個以上(例如:特許公認會計師協會的最後部份)
效期給與至課程結束,+2個月(至月底)。最多為18個月。
專業資格課程(例如:銀行業務或會計學):課程為12個月或以下
效期給與12個月+2個月(至月底)
專業資格課程,如上:課程12個以上(例如:特許公認會計師協會的最後部份)
效期給與至課程結束,+2個月(至月底)。最多為18個月。
12個月或以下之英語課程或其他課程
英語課程或其他課程(不在上述種類中),課程超過6個月但為12個月以下,或滿12個月課程
效期給與至課程結束,+2個月(至月底)
6個月或以下課程
效期只給與至課程結束+7天(如要求額外停留)
在認可的教育機構的護士學生
標準學年:
課程結束時間+31 October 或
非標準學年:
課程結束時+4個月(至月底)
英語課程或其他課程(不在上述種類中),課程超過6個月但為12個月以下,或滿12個月課程
效期給與至課程結束,+2個月(至月底)
6個月或以下課程
效期只給與至課程結束+7天(如要求額外停留)
在認可的教育機構的護士學生
標準學年:
課程結束時間+31 October 或
非標準學年:
課程結束時+4個月(至月底)
撰寫論文
學生撰寫論文
效期給與12個月(未到月底);
第二階段效期有可能核發,如學校能提出有力的說明其論文為何未能在最初階段完成的原因。例如:長期生病之故或所撰寫的論文未達標準。
重考
重考(每樣學科只准許一次重考)
效期給與至重考日+2個月(至月底)
學生社團休假官
學生擔任社團休假官職務
效期給與最多12個月,code 4。
第二階段給與12個月,code 4。
全部效期最多為2年。
學生撰寫論文
效期給與12個月(未到月底);
第二階段效期有可能核發,如學校能提出有力的說明其論文為何未能在最初階段完成的原因。例如:長期生病之故或所撰寫的論文未達標準。
重考
重考(每樣學科只准許一次重考)
效期給與至重考日+2個月(至月底)
學生社團休假官
學生擔任社團休假官職務
效期給與最多12個月,code 4。
第二階段給與12個月,code 4。
全部效期最多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