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03 00:52:12老莎

道理

不想聽見的,
就讓它消失吧。
不想看見的,
就把它變不見吧。

其實
只要這麼做
那些煩惱啊 憂愁啊 就都拋掉了

幾天過去了?
不用費心算 日子就過得好快
就這麼 死腦筋地
單純開心
愛不停的 不曾離開
想跟他微笑的 會心懂得


這麼簡單的道理,我竟然花了三年去找那些不思議!

勉強不來的
何必又在意做不做得到慢慢來;
「我只在乎你」
老媽說,去講給那些看得見妳的心的人聽,
其它的
哪怕哪天在某個街頭遇見了
我會大方的
點點頭。

紀錄一下,
這反正也不會再重疊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