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05 15:59:03芝菱

昨天趕著去買花漾3號刊,誰知道在去還寶島43的路上和人對撞>_

撞得我現在手都抬不起來,酸痛的要命,
我就說吧,我出車禍的日子都沒下雨=3=

我覺得我沒錯,可是那段路上的住家不知道是怎樣,
我看那個和我對撞的歐巴桑就還好好的,我想走了,還叫我不能走,

喵的咧...趕時間 不行先走 是怎樣阿="=

我就綠燈直行右轉,結果忘記減速,那個不遵守交通規則的歐巴桑,
還沒到路口就變換車道要機車左轉,然後我右轉以後看到她沒辦法閃,
因為我的右手邊卡著一輛路邊停車的貨車,
如果閃右邊去變成我要撞貨車,我賠不起,也不想撞!
那個逆向的歐巴桑後面(我左邊來車的車道)又那麼剛好塞滿車輛,
所以如果我閃左邊去變成我要被來車撞,因為那一邊剛好又有人路邊停車,
加上一台機車再加一台汽車,道路不夠用汽車已經擠到我這邊的車道上了,
SO~
在避不了,又煞車不及的情況下,
我們就對撞了=   =|||

媽呀,那個阿桑從我左手邊飛出來耶,
她的機車在她飛出來以後往左邊倒下,

我看她沒有明顯的大傷口能自己坐起來,
問題是我很少在撞車,我也不知道她是怎樣,
問了很多次她也不說話,我才隨口說了一句"我在趕時間",
那個居民就馬上說"趕時間也不是馬上就要走",
真是廢話=___=|||
我當然也知道不能馬上走呀,只是希望對方能反應快一點咩,
至少不要什麼都不說啊!(雖然事實上我是很想一走了之)

但是那個逆向的歐巴桑一直沒說什麼話,我也不知道她要不要願不願意讓我幫忙,
在那個當下我的機車頭看起來是沒什麼事,因為我穩穩的站在撞到的位子上,
而她則是逆向被我撞倒…

我們是機車對撞,我50CC,她好像125的樣子,我沒仔細看廠牌,
她的車子看起來比我的舊,

一位路人甲阿桑冒出來替她檢查傷勢,好像是有認識!
看得到逆向的歐巴桑皮膚上有一些擦傷,頭ˋ手看起來可以正常轉動,
之後站起來以後,腳的部分也沒有任何障礙的部分,
我幫她把車子扶起來以後,她的車子也還能發動,

就在她宣布她沒事了以後,我才離開撞車的地方去辦我的事,

結果回家以後撞車後遺症全出籠,
手臂酸痛使不出力氣ˋ
左大腿一塊淤青ˋ
機車頭好像歪的更明顯了@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