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04 10:13:59小津

我是女生(二)

幸好還有網路,我才重拾了一點點當女人的自信。

我在網路上的名字叫做方辛。哎,寂寞芳心。

自憐久了,開始寫些小說解悶,

反正我幻想裡的女主角可多了,

不管高矮胖瘦,像女人就行了。

再加上整卡車的女朋友,想寫得不好也難。

網路咩,女人少。

隔著螢幕又看不到人,一說「我是女生」,

簡直是個可怕的魔咒,

一群user馬上昏頭昏腦的衝上來搖尾巴,汪汪叫。

剛開頭頗為驚訝,對著也上網的哥哥斜眼對待。

憑我對他的了解,他的尾巴絕對搖得特別厲害。

不過久了,倒也滿好玩的。

我那寫得爛爛的小說,居然也被盜轉得一踏糊塗。

有趣有趣。

後來格子跟我邀稿了。

這倒是讓我受寵若驚。因為格子工廠是辦網路文藝雜誌的,

我自己也訂了,居然我那爛爛的文筆…

當場欣然接受了。

但是我可憐的稿子卻被他們的助編退了好幾次,

害我當場淚\撒螢幕前。

「我不寫啦!」朝著他的ID按下T,跟他一對一的talk。

「因為我退你的稿?別鬧了,方辛,妳沒發現越改越好了嗎?」

那傢伙叫做阿法,可惡的希臘符號,

將來看到「α\」這符號一定要對著吐口水。

「我又不靠寫東西吃飯!」

「但是…我喜歡妳的東西阿…

比起一般的言情小說有省思和反省…

只要一點點小的修正,妳可以越寫越好…

就算不能吃飯,但是…妳後面有許\多讀者引領而望…」

居然我被他拐得改了第五次。

但是文章一出去,居然頗得好評。我鼓起勇氣投稿,上了。

從那時候就跟阿法熟了起來。

後來…哪天沒跟他…talk一下,

就不能睡覺,沒有接到他的早安信,就會覺得日子索然無味。

我想,我大約愛上他了。

這真是恐怖我向來譏笑談網戀的笨蛋們,現在得譏笑自己。

連面都沒見過,就愛得死去活來的,神經嘛…

但是我居然發起這種神經。嗚嗚…

阿法對著我示愛那天,我差點摔了手裡的玻璃杯。

「阿?」我只打了這個字。

「我說,我愛上妳了。我想跟妳見個面,討論一下我們的未來性。」

「電腦好像壞了…自己跑出一些字來…」一定是電腦壞了。

「電腦沒壞,親愛的方辛,我要跟妳見面。」

「不。」我乾脆的回絕。

後來十幾天內,他拼命的疲勞轟炸。

聽了太多見光死的恐怖事蹟,萬一嚇跑了他呢?

我可是霸王龍阿…好幾天寢食難安。

「醜媳婦總是要見公婆的嘛。要不乾脆趕緊見光死,早死也好早超生。」

嗚嗚。我連正式的戀愛都還沒談,就得接受失戀的打擊?

太殘忍了啦… 心情低落的去赴約。


待續.....







p.s.這是一本網路小說,有出書,大家可以去買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