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28 20:36:45小星
渾蛋的傷口
昨天,不經意地抓著蚊咬的皮膚,竟留下了一塊破皮的傷疤。實在難以想像,我並沒有使用太大的力道,卻這麼樣地被我脫去一層皮,在左手腕,讓我之後的一段時日,都必須改成右手戴錶。
不是很蠻橫的觸擊,卻也造成難忍的傷害-一碰水便疼痛、不能帶手錶、即便我之後很小心,還是有發炎的跡象。
看到的人都一付不可置信的表情,以為我有自殘的傾向。
隨後,這一天來我不時會下意識地瞄它、洗手的時候特別小心、記得抹藥‥‥可事實上就是對「莫非定律」奉行不悖-越是想避開的,就偏偏還是經常不小心碰撞到,痛死人。
我決定放平常心,當做沒這個傷口,大而化之一點。
是的,這曾經是我個性的一部分,我卻似乎已經遺忘它許久。
而我也忘了是因為什麼遺忘它的。
不經意造成的傷害,卻也是傷害;「不經意」並不能成為減輕罪惡的理由,終其究還是應該學習,如何別再「不經意」。
「大而化之」跟「不經意」,差別經常在於「程度」與「方法」,古人常說的中庸之道,再高深也不過。
因為「一個渾蛋」的傷口、一個「渾蛋的傷口」,可以引發諸多聯想,只希望「渾蛋」不要再那麼「不經意」就不會再是「渾蛋」,就不會出現「渾蛋的傷口」。
不是很蠻橫的觸擊,卻也造成難忍的傷害-一碰水便疼痛、不能帶手錶、即便我之後很小心,還是有發炎的跡象。
看到的人都一付不可置信的表情,以為我有自殘的傾向。
隨後,這一天來我不時會下意識地瞄它、洗手的時候特別小心、記得抹藥‥‥可事實上就是對「莫非定律」奉行不悖-越是想避開的,就偏偏還是經常不小心碰撞到,痛死人。
我決定放平常心,當做沒這個傷口,大而化之一點。
是的,這曾經是我個性的一部分,我卻似乎已經遺忘它許久。
而我也忘了是因為什麼遺忘它的。
不經意造成的傷害,卻也是傷害;「不經意」並不能成為減輕罪惡的理由,終其究還是應該學習,如何別再「不經意」。
「大而化之」跟「不經意」,差別經常在於「程度」與「方法」,古人常說的中庸之道,再高深也不過。
因為「一個渾蛋」的傷口、一個「渾蛋的傷口」,可以引發諸多聯想,只希望「渾蛋」不要再那麼「不經意」就不會再是「渾蛋」,就不會出現「渾蛋的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