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多莉亞韓文補習班新聞台提供~針對“朴槿惠10年11億非法工資”新國家黨回應“沒有非法收入”

新國家黨總統大選候選人朴槿惠在任職正修奬學會理事長的1995年至2005年期間,共獲得了11億3700萬韓元的工資,有主張稱這些工資屬於非法收入。10月5日,國會教育科學技術委員會的朴洪根議員(民主統合黨)指出“根據「公益法人設立及運營的相關法律」,只有全職工作人員才能得到工資報酬,而朴候選人當時的身份是非全職的理事長,收取工資這件事明確屬於非法行為”。對此,新國家黨議員金世淵表示“朴候選人在1998年~1999年擔任非全職理事長的時候,只拿了2億3500萬韓元的涉外費,並沒有接受另外的工資。在2000年~2005年兼任法人常任理事時,才得到了9億零200萬韓元的工資”。



文章來源韓國中央日報 http://cn.joins.com/big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