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多莉亞韓文補習班新聞台提供~受到處分仍能晉升為大使和局長的外交官

2010年9月,在外交通商部部長柳明桓的女兒被特別錄用的腐敗問題浮出水面時,行政自治部曾對時任外交部人事企劃官的A某和人事運營組組長B某進行了特招人事問責,分別給予了停職和減薪處分。但是,在事件過後,這兩人卻都得到了晉升,目前分別在外交部擔任局長和課長職務。

2011年4月,在韓國與歐盟(EU)自由貿易協定(FTA)的推進過程中,由於協議文件的韓文版本出現翻譯錯誤,時任談判代表的C某和協商總管課長分別受到了警告處分。但是,他們在後來也分別得到晉升,分別成為了歐洲地區的大使和參贊。

據悉,在受醜聞、腐敗或瀆職等事件牽連的外交官中,有很多都只是臨時受到了做樣子的處罰,事件過後就會被解救甚至晉升。10月5日, 在國會外交通商統一委員會(委員長安鴻俊)對外交通商部的國政監查中,外交部的這種人事混亂現象受到了集中斥責。

根據當天民主統合黨的鄭清來議員公開的「2011年以後外交部主要懲戒現狀」顯示, 柳明桓前部長的女兒被特招錄取當時,時任外交部企劃調整室室長的D某受到了警告處分,但是之後卻被晉升為駐東南亞主要國家的大使。當時的特招面試委員、受到減薪處分的E某目前也成為了駐在非洲某國的大使。

據悉,在已成頑疾的海外使領館簽證簽發瀆職事件中,爆出問題相關人士也僅在被檢舉時受到了輕微的處分。因中國大使館簽證腐敗事件而受到警告處分的副總領事F某目前回國在外交部本部擔任局長級乾部。當時一起受到警告處分的領事G某在東南亞的某大使館仍然從事領事工作。

鄭清來議員表示“在5名簽證腐敗相關人士中,有3名是只受到記過處分,其餘2名僅受到連處分都算不上的不問警告”,“在本部出現問題,只要將其派駐海外使領館便就此解決,而在海外使領館出現問題則將其轉移到其他駐外使領館便可不了了之,這樣的認識本身就存在問題”。民主黨議員朴炳錫也指出“2008年以後,有273名外交官因不正當的業務處理和個人不正之風等而受到處分,相當於全體外交部職員(2229人)的八分之一都受到過懲戒”,“紀律松懈的問題十分嚴重”。

對此,外交部部長金星煥表示“我承認這是事實,對此感到很抱歉”。金部長還對前一天爆出的指責有很多外交官子女以獲得國外永久居住權為由逃避兵役的事情表示“相關外交官將很難晉升,也很難成為駐外使領館長”,表示將對相關官員采取處分的方針。



文章來源韓國中央日報 http://cn.joins.com/big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