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5 17:03:52就諦學堂 - SAM

病人組織:監督公私院兩標準

【明報專訊】審計報告早前批評,衛生署向外公布私院違規事件透明度不足,2007至2011年僅出過3份新聞公報,每季只上載整體數字,並無披露哪間私院及事件詳情。食物及衛生局長高永文指出,日後會考慮平衡各方需要,初步傾向若有嚴重事故,而公布後可防止公眾有進一步傷害,才會考慮公布,否則仍傾向半年公布一次事故數字。高強調,做法是基於保護個人私隱。

團體:呈報機制應效法公院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認為,政府規管私院和公立醫院持「雙重標準」,呈報機制至少應效法公立醫院做法,即針對11項類別的嚴重醫療事故,醫管局要在24小時內公開事件,若病人不同意公開個人資料,當局可披露事件性質和事故內容。他相信,由於政府未修訂法例,故規管私院的權限不足。

55宗延遲通報只發3規管信

對於日後衛生署考慮把涉及專業失當的嚴重醫療事件,直接轉介給醫委會或護士管理局以作調查和跟進,高永文承認,當局會採取比較進取的方法處理事件,但轉介時亦會諮詢相關病人。

另外,根轄市據嚴重醫療事件呈報系統,私院要在嚴重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向衛生署通報,但在2008至2011年期間,衛生署接獲55宗延遲通報,卻只發出3封規管信。

高永文同意,將來有需要設獎罰制度,並確保與私院有良好溝通機制,希望加強雙方合作。

文章來源明報新聞網http://news.mingpao.com/20121125/gma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