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30 20:56:04就諦學堂 - SAM

奶粉銷售守則 違規不會開名

【明報專訊】衛生署上周五起就奶粉銷售守則展開兩個月諮詢,衛生署助理署長梁士莉表示,諮詢期完結後,守則有望於明年上半年內正式推出。但由於守則只屬自願性質,並無法律約束力,政府傾向不會將違反守則的奶粉或嬰幼兒食品公司「開名」,只會公布收到的投訴數字或發出的勸喻信數字。有立法會議員批評,如違反守則的產品不會開名,只會令守則形同虛設。

議員批令守則形同虛設

根據草擬的「香港配方奶及相關產品和嬰幼兒食品的銷售及品質守則」,若市民發現有配方奶和嬰幼兒食品的標籤沒有遵從守則,可作出投訴,由政府跟進調查。若投訴屬實,小組會向涉及的製造商、分銷商及其母公司發出勸喻信。

梁士莉解釋,若政府公開被投訴公司或產品的名稱,是變相向業界施加壓力,有違守則自願參加的性質。

不過,她補充若公眾認為違反守則的公司或產品名稱,涉及公眾健康,食物及衛生局則可透過立法要求公開。

另外,被問到長遠就奶粉銷售守則立法的可能性時,她表示希望在守則實行後,讓社會討論一段時間後再看情況決定。

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主席梁家騮表示,若不將違反守則的產品「開名」,即奶粉商毋須為違反守則的健康聲稱負上責任,守則只會形同虛設,「咁做乜野要跟」。

他認為,就算守則沒有法律效力,政府仍有權力將資料公開。

消委﹕涉公眾健康應公開名稱

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劉燕卿亦認為,若有配方奶和嬰幼兒食品涉及違反守則,涉及公眾健康,政府應該公開產品名稱及資料。

她又表示,守則只屬自願參與性質,有如「無牙老虎」,同時亦會令消費者分不清哪種產品有跟隨守則,造成混淆,政府應盡快強制立法。

另外,對於早前有日本奶粉被驗出碘含量較低的情況,食環署長梁卓文表示,署方現正就規管0至36個月的嬰兒奶粉進行內部研究及諮詢,下月將到立法會交代立法規管上的建議。

文章來源明報新聞網http://news.mingpao.com/20121030/gmb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