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30 01:13:30Sally小貓

〔轉貼〕是什麼把愛趕走



是什麼把愛趕走



兩個人相愛,是基於不同的原因和推動力而發生。

這可能是由於外形、性格,甚至可能是一種兒時的情意結。
林林種種,總之令兩個人走在一起的原因可以有幾十種。

至於不相愛的原因也有不少,
而其中一些較「經典」的行為,
通常也能夠把最堅強的愛情力量瓦解了,
試試看你有沒有犯過吧!


1.不信任

無論對方做甚麼,說甚麼,去了那裡,見過誰人,你都統統投不信任票。

對方辛苦,你更辛苦。

這種沒有信任根基的愛情,一定不會長久。



2.不相投

話題不相投

興趣不相投

對事物的看法總持相反意見,雖然,
世界上沒有兩個人是可以一模一樣的思維,
但如果相距得像地球與火星一樣遠的話,
他們的戀愛結果亦終必是如此。

情侶不但要望著對方,還要望著同一方,感情才會與日並進。



3.不諒解

當對方犯了錯時不要生氣。

犯錯的好處是你可以有一個機會去寬恕對方。

當你寬恕對方時,
這也表示你已經用行動向他說:
「我很愛你的,你對我這樣不好,我也不會計較」,
這是一種正面而積極的感情修補行動,
如果對方不是鐵可心腸或是冥頑不靈的人,
他應該會感到非常內疚。

永遠不願意諒解別人的人,最終也不會獲得半次原諒的機會。



4.不專一

「愛」這個字,有一個「心」在中間,
任何人擁有多過一個心的,都不算是真愛。

而且,你對別人怎樣,人家便對你怎樣,
不專一的人,又怎可以兼望得到真心真意的愛情呢?

在趕走愛情的因素中,
不專一可以說是最常見而又傷害性最大的一個原因。



其實當兩個人的心不再靠在一起時
那就是愛情最大的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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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一個人:
要了解,也要開解;
要道歉,也要道謝;
要認錯,也要改錯;
要體貼,也要體諒;
是接受,而不是忍受;
是寬容,而不是縱容;
是支持,而不是支配;
是慰問,而不是質問;
是傾訴,而不是控訴;
是難忘,而不是遺忘;
是彼此交流,而不是凡事交代;
是為對方默默祈求,而不是向對方諸多要求;
可以浪漫,但不要浪費;
可以隨時牽手,但不要隨便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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