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23 18:48:27S.A.G.

英文課程替代方案(94學程)

因本校校定英文課程必修之科目與學分數略作調整,且自九十四學年度起實施,請九十三學年度(含)以前入學之同學注意下列事項:

一、自九十四學年度起,仍開設部份舊制大一英文課程供未曾修習大一英文類或曾修習但成績不及格之舊生重修或補修。
大一英文類科目(每科各2學分)如下:
英文作品欣賞
英文寫作
英文閱讀技巧
進階英文文法
英語口語表達

二、舊制「英語聽力」、「生活英語」(每科各一學分)停開。

三、凡同時缺「英語聽力」與「生活英語」者(含未曾修習或曾修習成績不及格),可以以新制科目「英語聽力與口語」(一)或(二)或(三)或(四)任選其二來充抵。但不得以重修二次同級同科目之新制英語課程來替代舊制不同之英語課程。例如:「中級英語聽力與口語(一) 」 與「中高級英語聽力與口語(一) 」屬同級之科目,不能同時充抵「英語聽力」及「生活英語」。

四、僅缺「英語聽力」或「生活英語」之一者,可以以「英語聽力與口語」(一)或(二)或(三)或(四)任一種來替代。


國際語言中心 94.5.19

※ 94學程校定必修英文課程表已上傳至家族檔案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