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10 20:01:07多娜

為什麼非結婚不可?因為同居會被笑!

媒體新寵「上流美」”許純美”紅透半邊天,她結束三次婚姻後,卻仍對婚姻存有美麗憧憬,問她為什麼還想結婚?她說不結婚的話,同居會被人家笑!是呀!這心態不正和多數人一樣嗎?問過很多人為什麼想結婚?總會看到他們似是費盡心思才擠出幾個看來合理的解釋,不外乎:年紀不小了、父母逼婚、同齡朋友都結婚了、我愛他/她...其實說穿了,最原始也是最露骨的動機是因為...可以光明正大的和對方做愛!而這原因不就和那位許小姐不謀而合了嗎?

同居和結婚比較起來,其實生活模式都差不多,只是嚴格說起來,最大的差異應該是:同居+結婚證書=結婚!一般得以同居方式住在一起的男女,大都是彼此的關係未能得到家人的認可,又或因為彼此還未達成結婚的共識,只是想先由彼此身上獲取生理需求的滿足吧!

同居懷孕是不被認可與祝福的,對於這個不速之客,大多數人會採取的方式,通常會有以下這幾種:

(一)墮胎,但還是在一起:也就是拿掉小孩,但兩人關係還是和以前一樣,當做沒任何事發生,只是這麼做似乎有點兒草菅人命,不把小孩的命當一回事,通常這是最冷血的人才做的出來,不過或許當事人有說不出的苦衷吧!

(二)結婚:選個黃道吉日結婚,以便讓小孩認祖歸宗,這是最皆大歡喜的結局,只是通常奉兒女之命結婚的婚姻,多半都不長久,也不怎麼幸福,因為雙方會認為都是為了小孩才會走上結婚一途,進而將所有怒氣轉向不知世事的小孩。

(三)墮胎,但分手:拿掉孩子,然後兩人分道揚鑣,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從此男婚女嫁各不相干!或許很多人都會這麼做吧!至少社會新聞報導的新新人類都會如此選擇,因為有太多人選了,這個不好,再換一個!

(四)留下孩子且分手:通常會留下孩子的都是女方,而女性會這麼做,她的心態又可分為兩種,一種是為了報復,存心讓孩子的父親痛苦,讓他的血脈流落在外,然後在小孩成長過程中,不斷灌輸父親拋妻棄子的觀念,以培養小孩當自己報復負心男人的殺手,通常這只會造成更多的人倫悲劇,這也是急欲抱孫子且無辜的老一輩最無法忍受的事實;而另一種是女人割捨不下兩人愛的結晶,因此默默生下孩子,獨力撫養孩子,只是這種方式通常苦的是女人。

在今日仍保有傳統保守觀念的社會中,同居這關係雖在社會大眾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情形下,得以生存下來,但要真正讓老一輩的長者們認同這種關係,這條路恐怕還很漫長呢!

為什麼非結婚不可呢?因為同居會被人家笑呀!這位「上流美」的許小姐真是說出了太多人的心聲了,為她的勇氣,咱們應該給她來點兒掌聲,鼓勵一下!

多娜 93/02/10 pm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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