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9 14:05:16阿蓉的媽

彰化孔廟+第二幼稚園---彰化半日遊首發!!

偷空來個彰化半日遊,拍古蹟帶孩子的話,只能隨便看看,沒辦法細拍

彰化孔廟  彰化縣文化局的簡介


孔廟對面的NET
 印象中很久以前就是NET了



孔廟的朱牆真的很漂亮

回來才發現 忘了拍另一邊的下馬碑



櫺星門 



戢門 內側



大成殿
我竟然忘了進去拍御匾 哭哭



楊桂森
 嘉慶15(1810)年任彰化知縣 隔年 重修孔廟



不知此鐘是否為嘉慶年間原物??



崇聖祠前廊








戢門右內壁  臥碑 (碑文引自台灣記憶網站)

順治九年,禮部題奉欽依刊立臥碑,置於明倫堂之左,曉示生員:
朝廷建立學校,選取生員,免其丁糧,厚以廩膳;設學院、學道、學官以教之;各衙門官以禮相待。全要養成賢才,以供朝廷之用。諸生皆當上報國恩,下立人品。所有教條,開列於後:
一、生員之家,父母賢智者,子當受教;父母愚魯或有非為者,子既讀書明理,當再三懇告,使父母不陷於危亡。
一、生員立志,當學為忠臣清官。書史所載忠清事蹟,務須互相講究;凡利國愛民之事,更宜留心。
一、生員居心忠厚正宜,讀書方有實用,出仕必作良吏;若心術邪刻,讀書必無成就,為官必取禍患。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殺其身,常宜思省
一、生員不可干求官長,交結勢要,希圖進身。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
一、生員當愛身忍性,凡有司官衙門,不可輕入;即有切己之事,只許家人代告;不干與他人詞訟,他人亦不許牽連生員作證。
一、為學當尊敬先生,若講說皆須誠心;聽受如有未明,從容再問,毋妄行辨難。為師亦當盡心教訓,勿致怠惰。
一、軍民一切利病,不許生員上書陳言,如有一言建白,以違制論,黜革治罪。
一、生員不許糾黨多人,立盟結社,把持官府,武斷鄉曲;所作文字,不許妄行刊刻。違者聽提調官治罪!
道光五年正月 日,教諭臣蔡克全敬立。 




重新彰化縣學碑  道光20年 (碑文引自台灣記憶網站)

邑之建學,自前縣張君鎬始,時初設治也。自後歷任增修,具詳張君世珍碑記。乾隆丙午、乙卯間,兩遭兵火,惟夫子廟巋然獨存,可不謂神靈之呵護歟!嘉慶中,楊君桂森以詞臣治斯邑,百廢具修;橋廼護露臺以石欄,造登瀛於芹泉上,設禮樂器,招佾舞生;自是春秋丁祭,蓋彬彬焉。
而一旦尚顧議重新,何也?先是,丙子、戊寅兩科,奪臺額者皆彰士,署縣吳君性誠以為人文蔚起,倡建文昌廟於學宮西,務為峻麗,廟高大成殿二尺有奇。論者謂「主輔之義,恐有未合」。會遇數科獲雋者少,於是議新聖廟,蓋期學校修則人材茂也。
道光十年,適郡伯鄧菽原先生修「府志」派經費,李君廷壁集眾議捐,以學、誌並修請;始具情以問,報可。旋奉檄分守蘭陽,年餘回任,核署縣託君克通阿所設勸捐手卷,己得一萬餘金;遂設局靜室,諏吉興工。先圖廟制,然後拆卸,仍舊式也;都宮以內,地視故址各增高二尺二寸,基孔固也;殿高原判二尺有七寸,祠廡門牆以次遞殺,符體制也;祠旁增建名宧、鄉賢二祠,留以待良司牧之有功德於民及鄉先生之足為後學矜式者,則祀之也。又旁為禮樂器庫,謹守藏也。欄柱庭階,純易以石,取其堅固,無慮風雨所漂搖也。牆外小池,濬深砌石,倣紫陽「方塘一鑑」之詩,以來「源頭活水」也。廟自經始迄落成,凡閱三十一月而蕆事;誌自采訪至脫稿,亦經二十四月而成書。統計斯役,共縻白金弍萬四千餘兩,香燈祀業弗與焉。
戊戌,予調署斯邑,祇褐聖廟,見巍煥一新而碑記尚闕。因與廣文王君功趨其截數清款,造冊報竣;總董等悉如予言,且請為文以記其事。予既嘉許之,即進諸生而勉之曰:「昔人禮樂百年而後興。邑之設治,至今適當其期,而廟、志之修會逢其適;此山川之氣運所開,以大啟斯邑之文明多士。生當明備,誠志乎聖賢之道,務為真品實學,將處名儒、出為醇吏。其道德文章,直可光史冊而垂不朽;豈惟是掇巍科、登顯仕,以侈為閭里之榮哉!予干諸生有厚望焉」!爰叙其顛末而為之記。
知彰化縣事黃開基敬撰。
道光貳拾年桂月 日。總董紳士:羅桂芳、曾拔萃、戴天定、曾作霖、楊占鰲、林廷璋、廖春波、紀夢熊、顏□梅、陳仁世、羅在田、楊廷琛、陳玉衡、楊奎、李鳳翔、莊日濟、張襄、陳國材、曾廷紀、許乃彬等仝立。



重修彰化學兼造縣誌題捐官紳業戶各芳名數目 (碑文可參照台灣記憶網站)

本件碑記係前揭「重新彰化縣學碑記」的副碑,詳載重修縣學、新造縣志的捐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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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廟邊的彰化第二幼稚園
 原為白沙書院舊址 日本時代因街道改正拆毀 1917(大正6)仕紳發起原址改建為幼稚園



指定為歷史建築



修護後好似拿來開餐廳
 好像很多古蹟修護以後都是拿來當餐廳使用??裡面還堆放著餐飲用具



孔廟後牆
邊的民宅,發現這個有趣的東西 



近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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