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20 12:48:00我要當陽光男孩,,

10年領17張身分證

台中縣一名51歲的郭姓男子經常弄丟身分證,10年來總共換發16次,也就是說領了17張身分證,次數之高是台中縣第一名,戶政人員發現不尋常,一方面通知警方訪查避免遭冒用,一方面和家屬協商代為保管,避免一丟再丟。

郭先生51歲在東勢車站搬貨打零工,他說就是搬東西時候不小心,才會常常弄丟身分證,常常的頻率高到令人訝異。

郭先生說領過17張身分證,也就是補發了16次,10年來換16次身分證,郭先生說手續費要200元,拍照也要200元,他打工一天只有300元實在也不願意,戶政人員發現實在不尋常,幫他想辦法不能再丟。

家人幫忙保管身分證之後,就算沒有遺失,有時為了工作方便,郭先生還是會申請補辦,戶政人員防止他的身分遭到冒用,或者被收買,還會拿餐點招待柔性勸退,警方也曾仔細訪查,並未發現遭到冒用,因為愛喝酒的郭先生是警方經常接獲報案的職業路倒。

警方表示,「晚上巡邏的時候,都可以看到倒在騎樓,就要叫他家人來帶回去,喝到醉茫茫被踢打,就有人報案。」

仔細看看郭先生的眼角還留著傷痕,但是他矢口否認喝酒,不過不敢再把身分證帶在身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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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太笨了辣